城镇老旧小区“微改造”有望激活大市场

发布时间:2020-04-17 11:12:43 | 来源:光明日报 | 作者: 邱玥 | 责任编辑:李媛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推动惠民生扩内需。在国新办4月16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表示,住建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有序实施2020年改造计划。

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直接关系到改造的每个家庭,是一项综合、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自2019年起,国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据统计,2019年,各地共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9万个,涉及居民352万户。

黄艳介绍,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比去年增加一倍,重点是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

对于改造的重点内容,黄艳表示,各地要统筹负责,按照居民意愿,重点改造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在改造资金方面,应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中央财政给予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改造运营。

谈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投资规模以及能带动多少社会资本参与等问题,黄艳介绍,相关部门还在测算过程中。她指出,需要改造的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大概有30亿平方米,此外,2000年之后建成的一些小区也有改造需要。

疫情防控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很多小区都实行了封闭式管理,不少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都入住社区,重点都放在了防疫工作上,是否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产生影响?

对此,黄艳表示,目前,随着全国大部分地区疫情防控形势转好,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正加快开复工。截至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计划开工的项目已全部启动前期工作,对已开工需要继续建设的项目,除仍对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和未进入施工季的地区,其他地区的项目都在有序复工。

“疫情一方面确实延误了进展和工期,但我们有信心补回来;另一方面,疫情防控也使城市社区治理能力有所提升,对下一步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也是有力促进和保障。”黄艳表示。

“通过这次疫情防控,提高了社区管理、治理的覆盖面,比如过去没有物业、社区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因为疫情防控工作而纳入了覆盖面,提高了管理能力。同时也检验了发动群众参与共建的成效。去年,很多社区开展了‘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把居民组织起来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我们发现,只要是开展过‘共同缔造’活动的社区,都经受住了这次疫情的考验,对于疫情的防控都十分有序和到位。”黄艳说。

改造涉及居民切身利益需全方位统筹

“老旧小区改造是自下而上的,涉及被改造小区的每一个居民、每一个家庭,需要全方位统筹协调。”黄艳认为,下一步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首先应继续发动群众参与共建,通过街道、社区等基层党委政府的入户调查等,全方位协调与居民达成共识。“从经验来看,样板效应非常好,示范作用非常大。”

其次,要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改造资金的机制。“从经验来看,政府资金应重点支持基本类改造。对加装电梯、停车设施、改造后建立物业服务等,居民可适当出资,各方需达成一致。”黄艳说。

黄艳同时指出,由于小区改造内容繁杂,涉及较多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协调任务非常重。“在这方面各地也形成了一些有效机制,如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及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等。”(记者  邱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