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助力赤峰地标产业精准扶贫

发布时间:2020-05-20 15:36:2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邹金志 | 责任编辑:李媛

为了加强我国地理标志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4月3日以354号文发布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公告。

公告指出: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相关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过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生产的使用原标志产品可以继续在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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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为了及时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赤峰市知识产权局和赤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联合举办了“全市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培训班”。

赤峰市现已注册39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其中赤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经赤峰市人民政府授权注册了9件带有“赤峰”字样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分别是“赤峰小米”、“赤峰绿豆”、“赤峰荞麦”、“赤峰葵花”、“赤峰马铃薯”、“赤峰羊肉”、“赤峰牛肉”、“赤峰驴肉”“赤峰羊绒”。

赤峰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兴源、市知识产权科、市知识产权代理中心、赤峰市各旗县区分管局长及股长、赤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及相关企业共计85人参加了培训。马兴源局长针对全市十二个旗县区地理标志产业的现状,为了更好的发挥地理标志产业品牌的溢价效果,就如何更好地进行发展农牧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发挥地理标志资源的独特性,让地理标志产业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更上一个台阶,做了深刻的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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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作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国家24个部门跨境电商实验区,中国特色农产品赤峰小米优势区,中国牛羊肉食品之都,在不断发展和创新的过程中,勇于探索创新,结合赤峰地理标志资源、挖掘历史人文资源,不断提高地理标志这一无形资产的利用价值,需要加大力度。

赤峰市知识产权局局长马兴源指出:一个地理标志振兴一个产业,一个地理标志带动一个行业,一个地理标志致富一方百姓,一个地理标志影响一个地区,一个地理标志形成一张名片。

内蒙古尊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专利师于俊刚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并讲解了“地理标志商标知识”。他重点强调:地理标志的注册者,获得的不是“地名+品名”文字的商标专用权,而是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权。

赤峰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秘书长、经济师吕永利以《赤峰市地标产业的现状及发展路径》为题,分别从地理标志的定义、地理标志经济价值分析、地理标志产品及产业现状、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路径中的相关问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规范使用的相关问题这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邹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