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预防 以部门问责实效推动工作
发布时间:2020-09-18 13:05:1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唐长江 | 责任编辑:李媛对于责任,四川省营山县大庙乡高山村第一书记刘春日前有全新的认识。
此前,县纪委监委在他们村监督检查发现,驻村帮扶队员陈某入户较少,帮扶工作成效不明显。“因对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管理不到位”,刘春被县委组织部谈话诫勉。
“以前只想到做好自己的帮扶工作,没有在管好队伍上花太多心思。通过这次问责,我更加清楚了自己身上肩负的管理责任。”刘春直言。
自去年9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修订以来,针对当前部分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对问责主体责任认识不清、问责开展不够精准规范等问题,营山县纪委监委探索压实部门问责主体责任路径,通过事前提醒教育释放的压力,催生解决问题的动力,形成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的责任合力。
从“包打天下”到“齐抓共问”
“问责不是纪委一家的事,问责也不是一定要给纪律处分。”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增强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对问责工作的理解,该县纪委监委组织编印《党内问责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问责方工作的参考意见》,对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情形、问责式等进行全面梳理界定。

图为:营山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导问责工作
“谁来问、向谁问、问什么、怎么问?”县纪委监委认为,纪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可以提供业务指导,但不能代替开展问责。单位(部门)党委(党组)也是问责的主体,要主动扛起问责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除提供指导外,还要对其问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该县纪委监委因此成立6个督导组,把问责工作作为督导内容之一,对部门进行再监督,督促其把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从事后问责到事前预防
推动问责工作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是该县探索部门问责的一大亮点。
今年3至4月,该县纪委监委指导县委组织部等11个单位出台行业领域问责试行办法。
“一些‘准问责’的情形纳入问责办法,这在以前是没有的。”该县党建办相关人员说,以《营山县基层党建工作问责暂行办法》为例,该办法把“未能按时完成上级党组织确定的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交办事项"等苗头性的问题,通过列入问责办法,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而在安全生产领域,这样的抓早抓小体现得更为明显。
在问责“高压”下,该县应急管理局梳理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等9大类55条具体问责情形,注重安全预防和责任落实,建立起事故前端问责体系。通过问责,排查出一批安全隐患。
今年1至7月,该局共排查各类隐患1859条,按期整改率95%以上。其中,重大隐患12处,8处已销号,4处正在整改中。
抓早抓小让问责关口前移,联动协同则让责任运转有效。(营山县纪委监委 唐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