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排处出新招 矛盾化解显实效

发布时间:2020-10-30 17:24:3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泉州市公安局 | 责任编辑:李媛

——泉州市公安局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机制

泉州市地处福建东南沿海,是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经济总量长期领跑全省。为有效防范、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服务保障经济发展,今年来,泉州市公安局紧盯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个一”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着力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发现能力,努力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创新工作机制激活基层民警“内动力”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既需要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的责任担当,也需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的工作理念。年初,泉州市公安局党委提出并积极实践“纠纷可解、命案可防”理念,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入手,制定出台《关于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个一”快速响应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设。

据介绍,该机制以“第一时间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报告流转、第一时间开展核查、第一时间提出对策、第一时间定分止争”为基本步骤,并逐项细化每个步骤的处置流程及工作要求,为基层派出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引。同时,该机制也明确要求派出所所长应当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协调、推动落实分类分层级化解,并提出了履职的免责原则,从而有效解除了基层民警的思想包袱,推动实现了纠纷“应排尽排”的工作局面。

“有了这么一份‘宝典’,我们在处理纠纷的时候方向更加明确,干劲也更足了”,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王友达介绍说,自从该机制推行以来,分局共排查各类纠纷192起、成功化解192起,同比分别增长12.3%、12.9%,特别是2-5月疫情期间,及时排查发现因疫情引发的纠纷43起,均第一时间进行化解,确保辖区的安定稳定。

聚焦联排联调构建多元化解“新体系”

纠纷化解工作涉及基层组织和政府各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基础上密切协同配合是有效化解纠纷的必然要求。为此,该局紧紧抓住泉州市构建“市—县—镇—村”的四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的有利时机,与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主动对接沟通,并大力推动各地县、乡镇(街道)和村(居)开展多元化解中心(室)建设,共同建立起衔接紧密、流转顺畅、配合有力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并依托该体系将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在处置扬言实施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相关矛盾纠纷中,该局借助多元化解体系,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加强源头治理、动态跟踪、联动化解,全市年内未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案件。

与此同时,该局还进一步巩固完善“公调对接、民调入所”等既有机制,持续规范人民调解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建设,推动深化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三所”结对共建机制,努力构建以多元化解中心为衔接点,三大调解各司其责又相互配合的“大调解”格局。

“我们在积极推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五个一’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以共建共治、融合治理为抓手,依托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推动公安、城管、街道、村居等部门力量入驻,实现了纠纷快掌握、快处置、快跟进、快清零”,石狮市公安局凤里派出所副所长黄文敬说。这也是泉州众多派出所借力多元化解体系成功提升纠纷排查化解水平的一个典型案例。

前端化解矛盾打造基层治理“减压阀”

公安派出所处在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不仅是打造平安中国的重要一环,更是公安机关加强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为推动纠纷排查化解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该局不断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部署开展警务室“达标创星”活动,并指导县级公安机关积极探索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不断推动派出所警力向社区前置,力促社区警务工作与政府“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同频共振、深度融合,提升网格治理效能。

台商区公安分局推行的“一室两中心”模式便是对这一部署的具体实践之一。该分局充分整合现有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构建警务室、村级综治中心及村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同址办公、同频共振、协作共治的“一室两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探索建立矛盾纠纷排处分离新机制,推动实现对纠纷的源头化解,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行以来,我最大的感触就是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做社区警务工作了”,该分局东园派出所民警林德枝介绍说。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分局辖区发案率下降14.4%,群众满意率达99.9%,实现了“民转刑”“刑转命”案件“零发案”,初步实现了“纠纷可解、命案可防”的治理效果,辖区社会治安环境明显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