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刑事疑难法律问题》论坛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0-12-03 16:49:4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张沙沙、庞国强 | 责任编辑:张青
2020年11月29日上午8:30-12:30,由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风险防控法律专业委员会、河南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开封市律师协会承办的《新形势下刑事疑难法律问题》论坛在开封市开元名都大酒店举行。

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德法、副会长李剑非、河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王宇生、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星飞出席此次论坛并致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臧冬斌、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永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梁现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赵琦婷作专题发言。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童靖、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王鹏祥、开封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新勇、河南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冯振国、风险防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薛少卿分别担任论坛主持。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立志、开封市司法局副局长张航生、律师科科长卢文立、河南省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孔涛、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刘志高、副秘书长樊建民、梁赞国、冯卫亚及其他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行委员、委员、郑州、开封等其他各地市律师近200人参会。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刘德法总点评,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支合论坛总结。
论坛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领导致辞。
王星飞局长对与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感谢大家远道而来齐聚开封,预祝论坛圆满召开。
李剑非副会长提出中央部署保障民营企业健康顺利发展,企业家犯罪主要体现在非法经营罪、骗取贷款罪等经济犯罪中,加强这类罪名的研究十分必要,本次论坛直面难题,将提升该省刑事司法水平。
王宇生秘书长祝贺论坛顺利召开,感谢开封市司法局提供的大力支持,认为本次论坛对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有指导意义。
第二部分专题发言。

李永亮队长分享了公安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规范化过程与经验,并从管辖、立案程序、行为认定、侦查、案件办理期限五个方面指出现行虚假诉讼案件的办理要求。
梁现锋检察官从非法经营罪的历史沿革展开,罗列出该罪的26种客观表现行为,剖析了该罪在实务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进一步认为刑事法律人应止于至善、至以执着。
赵琦婷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从骗取贷款罪保护的法益、骗取贷款罪要求的“欺骗”手段、金融机构陷入错误认识的认定、追诉标准、“其他严重情节”的界定、不构成犯罪的情形六个维度全面解读了何谓“骗取贷款罪”。
第三部分总结发言。

刘德法教授点评:第一,与会嘉宾的专题发言都很接地气,契合河南的刑事司法实践。嘉宾都做了充分的准备,给刑事法律人带来很大的启发,也为刑法教研提供研究的素材,引发同步思考。第二,赞同与会嘉宾对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虚假诉讼罪研究的论点,提出三个罪名日后研究新的方向。第三,本次论坛研究的三个罪名导向强,通过沟通交流形成共识,为刑事法律人的理论和实务提供支撑。刘教授用高效有序来评价此次论坛。
支合副会长认为本次论坛是一次理论盛宴,感谢开封市司法局、开封市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对此次论坛的成功召开给予了充分肯定。
童靖主任作最后总结,本次论坛以“骗取贷款罪、非法经营罪、虚假诉讼罪”为主题,邀请公检法及专家学者等法律人共同探讨、研究司法疑难问题,力求达成定罪量刑的一些共同见解和认识,促进刑事司法的公平正义。

本次论坛获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高度认可,在真挚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张沙沙、庞国强 河南省律师协会新型犯罪法律专业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