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法院:行政诉讼巡回审判 新年第一案
发布时间:2021-01-07 16:34:3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洪娇 | 责任编辑:张青2021年1月6日上午,芦淞法院行政庭庭长谭优和法官粟欢在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对原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诉被告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自然资源局、株洲市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第三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城建行政管理一案进行巡回审判。原告、被告、第三人围绕被告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程序及法律依据发表了辩论意见。谭优庭长同时还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了协调沟通,积极引导大家在相互理解包容的前提下,寻求有效的解决方式。此次巡回审判活动,既促进了司法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又推进了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进程。

自2009年5月1日实施集中管辖以来,芦淞法院坚持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举措,遵循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妥善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经常开展行政诉讼巡回审判,多次进行就地开庭审理、调解、协商等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加强行政诉讼巡回审判工作,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拓宽司法为民路径,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洪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