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良:警营“啄木鸟”

发布时间:2021-02-25 10:02: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鲍可 | 责任编辑:张青

在警察队伍里,有这样一个团队,区别于普通警察,胸前佩戴“警务督察”字样和相应序列编号的独特徽章,他们被称为警营中的“啄木鸟”,担负着警队内部的执纪督察、改错纠偏、民警维权的责任,他们是推动公安执法不断趋于规范化的重要力量。新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王树良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从事督察工作以来,勤思善为,勇于担当,对上级领导敢于直言指出工作纰漏,对下级民警严中有爱,坚决维护正当权益,受到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因工作突出,先后获得个人三等功、嘉奖、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公安机关督察系统先进个人。

2008年11月,王树良被调往市局督察支队工作,警种转变,角色转变,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并没有转变他认真对待工作,认真处理每一起投诉,把工作尽量做到极致、完美的要求并没有改变。在市局督察支队的十余年里,王树良共接电话投诉三千余起,三千起电话投诉中没有一起因为本人态度或其他原因造成投诉人向省厅、市局领导或本单位领导投诉。期间共查处省厅、市局领导交办200余起案件,全部办结。其中查证属实或部分属实或者不属实但存在问题的100余起,20余起案件中被认定执法过错,25人受到开除、限期调离公安机关、撤职、免职以及党政纪处理,150余人被通报处理。在办理多次投诉案件中,其中一起还得到公安部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他常说:督察民警就像天枰,一边是群众,一边是民警,偏袒一方,天枰马上失衡。

2008年3月16日8点30分,辉县市公安局南村派出所接房海成电话报称,其位于辉县市南村镇丁庄村的石料厂内的一个7.5千瓦电机、一个2.5千瓦电机和钢丝1000多斤被盗。经辉县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6179元。经侦查,李保亮及其父李双林有重大嫌疑,辉县市公安局依法对李保亮和李双林进行讯问,李保亮供述了与其父李双林等人到石料场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2008年3月20日,辉县市公安局将李保亮、李双林刑事拘留。2008年4月25日,辉县市公安局将李保亮、李双林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因期限界满于同年10月26日解除对二人的监视居住。李双林及其儿子李保亮被释放后,李双林开始向现、市、省公安部信访称其和儿子根本未实施盗窃行为,公安机关办理冤家错案。接到李双林的信访后,王树良将案件从头至尾深入研究,走访询问办案民警及嫌疑人,后经研究对该案予以撤销,并按照有关规定对李双林父子予以赔偿,退伍军人李永亮停放息诉,并送一面锦旗给新乡市公安局核查人员,同时也向公安部写出感谢新乡市公安局核查人员的感谢信。

用活督察成果,发挥参谋作用。分析研判民警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分局领导提建议当参谋。定期对信访接待、现场督察、网上督察发现的问题以及执法监督平台预警发现的涉嫌民警违规办案的线索进行梳理汇总研判,及时发现公安机关及民警在执法办案、值班值勤、窗口服务、接待群众、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进行“解剖麻雀式”的分析,努力发现机制性问题,积极向分局党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从机制上进行源头治理,达到规范民警执法,强化队伍管理之效果。

专项督察、举报投诉中发现典型问题,向分局领导提建议当参谋。运用网上督察执法监督系统和群众投诉线索核查等手段,加强对接处警、受立案、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涉案财物管理以及执法办案场所等工作的督察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紧盯“门好进、脸好看、但事还难办”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民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注重结果运用,通过对查处各类问题的数据汇总,分析研判,分析公安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及时向分局党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相关警种部门整改问题、堵塞漏洞,不断提升工作效果。

督察点评整改曝光方面,提建议当参谋。加强对现场督察、案件核查等各项督察工作成果的运用,科学转化督察成果,加大督察力度,精准发现在队伍管理、执法办案、管理服务中存在的深层次突出问题,及时向分局党委提出意见建议,采取督察通报、会议点评、现场说教、拍警示片等方式,加强对典型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对全体民警起到警示效果,最大限度形成震慑作用。

新时代,新使命,做好警务督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每位督察民警都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前行,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实现新突破、新跨越、新台阶作出督察部门的新贡献。(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