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沁阳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系列报道之市人民检察院赵森森

发布时间:2021-03-22 14:06: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孟留记,郭文强 | 责任编辑:李媛

弘扬英模精神,筑牢政治忠诚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学习和宣传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凝聚初心、激励使命,我们将陆续刊发我市政法队伍近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希望我市广大政法干警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教育整顿活动,不断自我净化、自我革新、不断叩问初心、守护初心,不断坚守使命、担当使命。同时希望每一位先进典型,珍爱荣誉、不骄不躁、与时俱进、砥砺前行,不断为我市政法队伍建设和社会稳定贡献力量。

把刑事法律监督工作做精、做实、做细、做强

——沁阳市人民检察院赵森森先进事迹

这是一个从检十二年以来一直坚守在办案一线的检察官的故事。他就是沁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赵森森。

从检十二年,承办各类刑事案件一千多起,先后荣获焦作市人民检察院嘉奖、焦作市人民检察院个人三等功、焦作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优秀检察官、焦作市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立志将刑事法律监督工作做精、做实、做细、做强的赵森森从小就有匡扶正义的梦想,高考时毅然选择了法学专业,通过大学时代对法学知识的学习,对刑事法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更树立了“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至高无上的追求,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奋斗目标。2008年大学毕业时,他选择报考了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

从检以来赵森森先后在侦查监督科、未检办、第一检察部工作,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的同时,主动承办一系列重大疑难,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如“10.28”柏香高速公路爆炸案,为沁阳挽回损失三千多万;提前介入翟某某等十人制毒贩毒案,该案涉冰毒4公斤,最终部分嫌疑人被判处无期、死刑。“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在办案的同时,赵森森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通过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等刑事监督工作,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其中立案监督的杨某力诈骗案获得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精品案例提名奖;在办理崔某诈骗案时,通过立案监督和追捕两项监督措施并举,为企业追回20多万损失。

2020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1案,其中,审查逮捕案件68件128人,审查起诉案件97件131人,立案监督11案22人,追诉1案2人。特别是审查起诉一起环境污染案过程中,在办案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引导公安侦查、移交违纪线索、纠正遗漏罪犯、制发检察建议、会签工作机制,真正将法律监督工作做精、做实、做细、做强。

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在办理冯某等人虚假诉讼案一案中。赵森森顶住压力,引导取证,跟踪监督,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惩处了挑战法律的犯罪分子,为广大法律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进一步是规范了沁阳民事诉讼秩序,涤荡了司法执法环境。

为了把明天的工作做好,最好的准备是把今天的工作做好。赵森森在办理沁阳禾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源公司)环境污染案时,提前介入该案,并实行捕诉一体化工作机制。对禾源公司及犯罪嫌疑人无证经营农药问题,引导沁阳市农业农村局对禾源公司生产的物品进行认定、沁阳市公安局对禾源公司进行审计,保证了案件的快速有效办理,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体现了检察担当。

做人办案,无愧于法,无愧于心。群众举报沁阳境内多处出现铝灰固废(危险废物)掩埋地,气味刺鼻、污染环境,赵森森再一次担当重任,监督立案王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赵森森十余次主动参加公安、检察、环保、鉴定专家协商会议,五次戴着防毒面具实地勘查铝灰固废掩埋地,深挖细查、抽丝剥茧,促使犯罪嫌疑人主动上缴60万环境损失赔偿金。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从检十二年来,赵森森始终坚守对公平正义的孜孜追求、对法治精神的虔诚笃行,全情投入,履职尽责,致力于将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让刑事法律监督成为检察机关的名片。(图片及供稿:孟留记,郭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