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为新建“垃圾房”添砖 给创建“无废城”添绿

发布时间:2021-04-07 10:20:4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应飞舟、姜一峰、项丹 | 责任编辑:李星

今年起,兰溪将全面按照《金华市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建设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推进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建设。目前,已有20多个新建住宅小区正在建设与之配套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

根据《导则》,新建住宅小区按照布局合理、节能环保、卫生适用和方便居民的原则,100%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除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和健身、休憩场所设分类果壳箱以外,新建住宅小区内不再另行设置其他分类投放点、收集房、收集桶等设施,且要按照“两定四分”要求集中设点投放。

一个新建小区,通常需要配建多少个垃圾集中投放点?导则对此加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按照每300户(约1000人)左右设置1个,服务半径200米以内。应采用砖混式结构,尺寸不宜小于7.8米宽×3.2米深,建筑面积不宜小于25平方米,且距离住宅楼不应小于5米。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集中存放点每个小区宜设置1处。小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下的,存放点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米,小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宜小于50平方米。

在布局选点上,集中投放点遵循方便居民投放和专业部门收运的原则设置。垃圾集中投放点应设置于方便机动车出入道路旁,道路宽度不应小于2米。大件垃圾、装修垃圾、园林垃圾集中存放点应满足3吨以上车辆通行。

在配置上,集中投放点要配备视频监控、语音声控、照明、工具、洗涤、排污设施、宣传栏等,具备洗手区、投放区、清洗区、空桶区、满桶区、工具间和可回收物收集间等必备的功能分区。声控装置将对非规定投放时间投放生活垃圾的,自动感应发出温馨提示。

同时,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要满足接水、接电、排水等基本要求。配备洗手池、集污井(槽)、监控、声控、电子显示、照明等设施,做到清洗污水不外流,实行雨污分流。

“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设施与新建小区统一规划,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三同步’原则,并按规定验收竣工备案,确保高质量建成投入使用。”兰溪市垃圾分类办负责人说。(图片及供稿:应飞舟、姜一峰、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