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立法服务沃壤催开“慈善花”

发布时间:2021-05-08 11:07:3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陈升磊 | 责任编辑:李媛

3月24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慈善条例》,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而《山东省慈善条例》正是由聊城大学公益慈善法治研究中心“量身定制”,是该校慈善法研究团队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之后承担的另一重大立法任务。

《山东省慈善条例》共九章七十二条,《条例》起草过程中,研究团队立足山东实际,对照上位法,参考国外及其他省市慈善立法,充分吸取学界最新研究成果,做好地方立法技术、慈善实务经验和慈善法理论的紧密结合,八易其稿,形成了最终的《山东省慈善条例(草案)》。其中,《条例(草案)》结合疫情防控经验教训,就疫情中慈善财产的归集与调配、医疗单位求助与募捐的界分、善款的委托与转赠、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涉及的税收优惠等问题,对慈善组织参与应急募捐救助进行了规范。

聊城大学的立法服务不仅限于慈善立法领域。依托设立在法学院的聊城市人大立法服务基地,该校近年来主持制定了《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聊城市城镇容貌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9部地方性法规;受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委托,承担的国家《质量促进法》(专家建议稿)作为填补空白之作,高质量通过总局验收。而在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聊城代表团共向大会提交议案21件,其中立案18件,立案数量居全省第一名;在这21件议案中,服务基地提交了12件,立案的18件议案中,服务基地贡献了9件。

服务地方立法,产生的是双赢结果。得益于立法过程提供的丰富案例和提出的实际问题,该校法学学科科研呈现蓬勃生机。2016年以来,共计主持国家、省部级项目20余项,成果先后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等奖励,在此过程中,教师对法学理论和社会现实的理解更加全面也更有深度,而且因为有了实际案例加持,课堂教学变得更加生动、更加贴近现实生活,也更具说服力和吸引力。

在当前聊城市与聊城大学城校融合的背景下,该校把立法服务作为法学学科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一个学校服务社会的重要品牌,出台措施鼓励教师积极走进法律实务、走进社会现实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自身法律实践能力和法学理论水平,积极服务区域和地方法治建设。(作者:陈升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