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利辛县开展专项巡察助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实施
发布时间:2021-07-08 11:00:5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书培、潘家标 | 责任编辑:李星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委成立4个巡察组,于今年4月6至4月30日,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了专项巡察。本次专项巡察,巡前,巡察方案报经亳州市委巡察办进行审定;巡中,亳州市委巡察办不间断对专项巡察情况进行指导;巡后,问题、线索情况及时报亳州市委巡察办备案。通过上下联动,有力地提升了巡察质量。
一是聚焦“二十字”方针,锁定专项巡察重点。专项巡察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方针开展监督检查,着力破解乡村发展难题,为县委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决策依据。按照县委授权,共成立4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旧城、望疃、胡集和张村镇党委开展专项巡察。巡察过程中,各巡察组在所巡察乡镇按照好、中、差各随机选择2个以上村级党组延伸巡察,共巡察4个乡镇24个村。
二是构建“1+3”体系,加强巡察工作督导。从利辛县纪委监委、利辛县委巡察办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巡察工作督导组,督导组下设问题整改督办、问题线索研判、业务咨询指导等3个工作组。问题整改督办组深入现场督办12次,督促立行立改问题35个;问题线索研判组召开会议2次,对5个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提出快查快办意见建议2条;业务咨询组主动为各巡察组提供政策业务咨询服务26次,使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更精准。
三是探索“巡纪审”联动,形成巡察工作合力。结合村级财务审计,巡察机构和审计部门人员同时进驻被巡察单位,发挥巡察机构权威性、审计机构专业性优势,互相交流、互相印证各自发现的疑点及问题线索,同频共振,实现精准监督。同时抽调2名纪检干部担任巡察组副组长,及时协调相关派驻纪检组、协作区人员力量,充分发挥他们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区熟悉监督单位情况的优势,真正实现纪律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
专项巡察期间,累计谈话330人次,受理来信、来电、来访58件次,入户走访330户389人,发放问卷调查表154份,召开专题座谈会12次,发现问题141个,问题线索18个,推动镇、村党组织立行立改问题35个。
突出“关键少数”,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巡察组紧盯“关键少数”,夯实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基层基础。如巡察发现张村镇镇南村为原凡寨村和任营村两个村2008年合并而成,但多年来村干部在思想和工作上没有做到真融合,村级党组织凝聚力不强。问题反馈后,张村镇党委高度重视,当做典型问题,在全镇开展村干部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提升了村级党组织凝聚力。又如巡察人员在查阅旧城镇董庄村土地复垦项目资金发时发现,账目显示拆迁户陆X信领取17000元,现场核对时陆X信实际领取现金8000元,村书记陆X合扣留9000元,巡察组作为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利辛县纪委查处。
开展专项整治,推动解决共性问题。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汇报后,根据利辛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利辛县委巡察办梳理出36个需要县级层面推动解决的共性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向县直有关单位交办。同时结合全县实际,明确牵头部门,开展以下八个方面专项整治:对产业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存在极大风险问题,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在全县开展扶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对农民反映建房审批难,由利辛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利辛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在全县开展农民建房审批工作专项整治;对农村学校存在教师在编不在岗现象,由利辛县教育局负责在全县开展农村在编教师在岗情况专项整治;对乡镇存在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人员死亡后没有及时取消,其家人、他人或村干部继续领取资金问题,由县民政局负责在全县开展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自然减员专项整治;对部分乡镇(村)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使用或闲置,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在全县开展乡镇(村)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专项整治;对村级“三资”管理混乱、闲置浪费、流失现象严重,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在全县开展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对部分村级组织不健全,针对部分村“两委”存在挂名或顶岗现象,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在全县开展村级组织建设和村干部在岗情况专项整治;对部分村存在超标准豪华大墓、建筑式墓地,浪费耕地资源问题,由县民政局负责在全县开展豪华墓地清理专项整治。
找准发展短板,助力乡村振兴实施。专项巡察发现利辛县存在以下五个方面发展短板:一是产业发展模式不够多。“一镇一业”“一村一品”没有形成规模,三产融合较为滞后,部分产业项目谋划不符合实际。同时村级“三资”没有盘活,集体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足。有的老村室、老学校、集体土地和鱼塘等集体资产资源闲置、流失浪费现象严重。二是乡村生态环境待优化。农村建房缺乏规划、新村建设规划不合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美丽乡村建设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三是乡风文明建设成效不足,村级文化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移风易俗工作有待加强。四是基层治理能力待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化解信访矛盾能力不足,为民服务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村级党组织凝聚力需要进一步增强。五是富民增收水平不够高,脱贫攻坚“四个不摘”落实不够到位,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存在“空壳”现象,不能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以上短板县政府领导已经签批,由利辛县农业农村局吸纳到乡村振兴问题整改中去。(书培、潘家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