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州: “三项制度”护航农批市场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21-07-16 09:53:1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李希平、刘俊岩 | 责任编辑:李媛为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山东省莱州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经营业户入场查验制度。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依法依规全面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进入市场的食用农产品及其销售者加强入场查验。指导督导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按照“一户一档”工作要求,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及食用农产品基本信息并及时更新。同时查验并留存入场销售者的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复印件,食用农产品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严把市场入市关。

食用农产品快检制度。对无法提供可溯源凭证的食用农产品禁止入场销售,对无法提供产品质量合格凭证的食用农产品,严格落实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合格的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要求市场快检室必须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资源,按照立足长远、信息共享、搭建平台、互联监管的思路,预留开放式数据接口,开通数据专线,安装摄像监控设备,监测数据可接入省、市快检平台,确保快检结果并可按检测时间、检测项目、检测地点进行统计分析,方便监管部门查阅检测结果。

驻场巡查制度。该局派驻2名监管人员开展24小时驻场巡查,通过边检查边整治,以食品安全为总揽,一方面督促批发市场经营户做好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登记,坚决打击销售“三无”、过期变质或未经检疫食品的行为。另一方面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督促场内食品经营户规范着装、佩戴健康证上岗,落实防蝇防尘等食品卫生要求,建立安全预防防线,形成“人人抓安全、事事有安全”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与教育相结合,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全面提高经营业户持证亮照率,让市场经营业户自觉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图文:李希平、刘俊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