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税务: “说理式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08-19 13:24:5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赵华、李国骏 | 责任编辑:李星

今年来,遵义市税务局作为全省税务系统转变税务执法方式,开展“说理式执法”试点单位,紧紧围绕“说理式执法”创新试点工作要求,按照总局、省局试点方案要求,以三项制度为基本框架,以说理式执法为内核,通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结合稽查执法工作实际,在全省率先制定下发了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试行办法、实操指引及14种执法文书式样,探索建立“说理式执法”整体制度及操作运行规范,并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已对6个有代表性的案件开展了“说理式执法”,有效推动试点实践工作的发展,在试点案例中,促成1户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和解,并入库税款1000万元;1户试点企业—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已主动预缴预补税款2000多万元。

在推行过程中,该局创新提炼出“触发说理式执法”新理念,对某项执法行为产生新形式、新动态、重点、重大、案情复杂、双方分歧较大、社会关注度高、有一定代表性的案件情形及对抗性事件时触发“说理式执法”,更加着重于执法资源的聚合,着力于精准执法和高效解决疑难问题。在触发“说理式执法”后,说理内容及文书制作除涵盖事实、后果、证据、法条、意见等必备要素外,重点突出案件焦点,包括检查部门、纳税人或其他业务部门观点与理由、法理辨识、最终审定结论及理由等,确保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

据了解,该局的“说理式执法”范围还体现了“全面性”。一方面,就执法公示范围而言,摆脱“末位说理”的局限,对符合条件的稽查执法行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公开公示,通过加强宣传提高社会整体税收遵从度。另一方面,就触发“说理式执法”的某环节、某行为而言,从事理、法理、情理、文理四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剖析诠释,获取纳税人理解信任,提高稽查执法说服力与公信力。同时,该局采取文书说理、口头说理、“互联网+”说理等多种方法,既便于全方位记录执法过程、便于稽查人员因地制宜灵活选取执法手段,又让纳税人切切实实感受到稽查执法的温度。如对某户涉及疫区企业案件采取“互联网+”方式和稽查对象进行联系、通报、说理、说法,降低了纳税人的时间成本,提高了稽查办案效率。        

遵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舒乾林表示,该局将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创新方式,依法稳步推进“说理式执法”走深走实,为全面推开“说理式执法”贡献智慧力量,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赵华、李国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