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公安:“五大举措”提高民警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性

发布时间:2021-12-02 16:47:5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过德功 | 责任编辑:赵茜

为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民警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作出新贡献,亳州市公安局决定在蒙城县公安局开展执法办案积极性工作试点,县公安局结合蒙城实际,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五大举措”提高民警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性,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力量,建立健全全警办案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领办主办案件制度。一是完善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选配制度,选拔一批执法办案经验丰富、法律素养较高的民警充实到一线办案单位领导岗位,对群众反映强烈、不能胜任执法办案工作的单位负责人,及时调整岗位,确保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单位整体战斗力。二是进一步完善主办侦查员制度,把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列为所在单位的主办侦查员,承担具体案件主办任务。三是推动单位负责人办案积分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二)提高基层一线执法办案警力。一是优化民警配备,倾斜基层一线。在总警力不变的基础上,统筹使用编制资源,推动机关民警下基层,增加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岗位民警数量,不断夯实基层基础。二是推动基层办案民警年轻化,激发团队新活力。在保证数量充足的情况下,优化办案单位民警年龄结构,年轻民警充实到基层一线执法办案岗位。基层一线办案民警、社区服务管理岗位民警、机关民警的年龄配比上,基层一线办案民警年龄最小化。三是清理借调人员,还警力于基层。进一步规范全局内部借调和跟班学习工作,明确内部借调和跟班学习具体情形、使用范围、期限和审批程序,进行严格控制,保障警力下沉一线,实现警力编制资源内部挖潜,提升警务效能。

(三)提高辅警辅助执法办案能力。一是培养一批具有一定文化知识素养和信息化、智能化、专业化技能的辅警。二是每年定期组织辅警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辅警业务能力素质。三是建立健全落实辅警奖励政策,推荐“十佳执勤之星辅警”的人选,必须为基层一线执法实战单位且从事执法岗位辅助工作的警务辅助人员。

二、完善执法办案体系,厘清执法办案权责边界。

(一)明确执法办案权责划分。一是加强警情分流,合理使用警力。二是厘清所队职责,避免互相推诿。三是细化级别管辖、警种管辖刑事案件制度。同时,进一步细化专业警种分类管辖刑事案件清单。

(二)提高案件办理能力。一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改进教育训练方法,充分贴合实战。三是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比武竞赛活动,领导带头参加练兵、比武活动,真正提高民警的单警素质、协同能力、警务实战技能和执法办案技能,做到数量不足素质弥补。

(三)提高案件审核效率。进一步规范案件审核工作,改进案件审核方式方法,避免反复整改。一是制定出台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细则,减少审核、审批环节,减少调查取证工作量,切实为基层办案民警减负。二是落实网上执法办案。三是规范审核意见提出工作。

三、完善执法办案责任体系,推行“一把手”案件负责制。

(一)推行一把手案件负责制。一是明确单位“一把手”是执法办案的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集体承担案件责任情形。三是明确侦查员执法责任承担情形。

(二)落实容错免责机制。一是完善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细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将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进行常态化落实,稳定民警对正当执法活动可能带来后果的预期,筑牢民警执法坚实后盾,增强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底气。二是依法履职免责。三是容错纠错责任减免。

(三)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一是健全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会议制度。二是对依法履行职务受到侵害的民警,及时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根据民警受侵害程度,依据《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实施办法》给予发放相对应的抚慰金。三是对妨碍、侵害民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行为人给予批评教育、治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建立集体议案制度,消除执法办案隐患。

改进案件研究方式方法。一是建立办案单位集体议案制度,办案单位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案件研究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单位办理的行政刑事案件,对案件定性、调查侦查措施和强制措施适用、作出处理决定等案件办理中的关键环节进行集体研究会商,最大程度消除执法隐患,降低执法风险。二是健全县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在市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研究制度基础上,县局进一步细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研究制度,帮助指导办案单位侦办案件。三是完善特殊案件提级审核制度。

五、落实执法办案奖惩机制,提高执法办案保障能力。

(一)严格落实奖惩机制。一是认真兑现奖惩措施,强化执法办案积分结果运用。推动执法办案积分制结果运用落实落细,健全“干和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差不一样”的执法办案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兑现执法质量考评奖惩。将执法质量考评结果作为衡量执法部门、执法民警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三是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体恤爱惜民警。落实强制休假政策,缓解身心疲劳。科学安排勤务,合理使用警力,确保民警必要的休息、休假、轮休、补休和正常的工作、生活,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警身心健康、保护战斗力。

(二)优化基础设施。坚持警务保障是战斗力的理念,高质量高标准落实保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五有保障措施,特别是在车辆保障方面,努力争取购车指标,优化车辆选型,加快采购进程,选取好用耐用的车型,推进车辆更新配备向基层一线倾斜,持续加快执法执勤用车更新换代。二是增强执法办案一体化功能,优化服务保障。完善案管中心、案件管理室建设,持续推进现有执法办案中心升级改造,强力推进案件管理室标准化建设、规范化使用,充分发挥案件管理中心、案件管理室保障执法的基础作用。三是完善监所功能,合并执法环节。探索建立体检收押一体进行机制,改进与医疗机构合作模式,在拘留所、看守所内部增设体验功能,添加体检设备,配备体检人员,缩减执法环节和执法区域,减少执法风险。

(三)清理考核检查。一是严格控制督查考核总量,除上级明确要求和市局统一部署的督查考核外,县局直警种部门不得自行设置督查考核项目。二是改进督查考核工作方式,督查考核工作以明察暗访形式开展,以网上督察、视频巡查为主,提升督查考核网络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过多干预基层办案单位日常执法办案活动开展。三是注重督查考核结果运用,督查考核报告进行归口管理,结果作为评价使用干部、兑现奖惩的重要依据,督查考核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切实做到通过督查考核促进工作提升。

在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局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学习借鉴先进地市工作经验,已突破现有工作体制机制束缚,探索出一条高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做到自身有收获、有提高的同时,将在全市公安机关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发挥试点示范效应,在全市公安机关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图文供稿:蒙城县公安局  过德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