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溪法院:温情化解抚养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2-02-17 09:20:1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苏明坡 | 责任编辑:李科“法官,我是小木(化名)的大伯,我能和他通个电话吗?”
“法官,我是小木的姑丈,他姑姑想和他通个视频。”
2月14日,在福建安溪法院执行局调解室里,林亚虹法官俨然成了“联络人”、“传话筒”!而故事的主角小木,仍有点不知所措。面对林法官递过来的手机,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一直拒绝小木和父亲一方的亲人见面的妈妈,这一刻也心软了,并未阻止小木,转身偷偷抹去了眼角的泪水。
2014年,小木的母亲赵某与父亲王某因感情不和,经法院审理,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子小木由母亲赵某抚养,父亲王某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小木年满十八周岁。判决生效后,王某仅支付第一年的抚养费。2021年11月4日,小木向安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2年春节,对小木来说是如此煎熬。学校已经通知2月16日正式开学,生活费却还没有着落。熟知情况的林亚虹法官,亦是无比焦急,暗下决心,务必要让孩子在开学前拿到抚养费。
“小木爸爸,支付抚养费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即将开学,你要克服一下,让孩子安安心心的去上学。”节后一上班,林法官立即拨通被执行人王某的电话,对其进行释法说理,终于确定双方于2月14日下午到法院进行调解。
“法官,我是真的没钱,这些年做生意一直亏损,不然我也不忍心孩子受苦。”
“小木的母亲既要抚养小孩,又要赚钱养家。孩子处在青春期,同样需要父亲的陪伴和关爱。”
亲情是案件的突破口。林法官从孩子教育谈到人生成长,从衣食住行谈到父子感情,耐心细致的劝导,让王某从原本无所谓的心态,沉浸到对亲情的怀念中。他表示自己会尽力克服经济困难,确保每月按时支付抚养费。
“小木,这一万元生活费你先拿着。法官说的对,这些年他做的不够好。今后有问题你尽管说,你爸和姑丈还有你大伯们一定会尽力帮你。”小木的姑丈郑重地说到。
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扣除当场支付的10000元外,王某应于每月15日前支付抚养费3000元,直至小木年满18周岁止。看着双方签下和解协议,小木收下那一万元,林法官如释重负。
“小木,待会跟爸爸和姑丈他们一起去吃个饭,爸爸再给你买两套衣服。”和解完毕,王某向小木发出七年来父子间第一次邀请。对小木来说,这一天,他得到的不仅仅是生活费,更是他久违的父子亲情。小木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颜。(苏明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