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多措并举全面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项起底大排查活动

发布时间:2022-03-18 16:57: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车峰、张玄 | 责任编辑:赵茜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区社会救助领域审计、巡察、第三方评估成果,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会救助工作专项起底大排查活动,专项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是宣传动员阶段。

各乡镇(街道)召开宣传动员会,加大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政策的宣传力度,制作宣传单、明白纸发放到户。在辖区各自然庄、小区、家属院、居民楼等醒目位置张贴公示在册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逐人名单,同时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二是自查自改阶段。

各乡镇(街道)民政所严格按照《颍州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和《阜阳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充分利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将核对环节前置,对照核对报告,发现有不符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在平台显示预警信息的,一律予以取消。各村居(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包点干部对各自负责片区中没有出现经济核对预警信息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逐人逐户进行摸底排查,发现有不符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立即予以取消。按照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被取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待遇的人员,在以后出现家庭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子女赡养能力等符合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政策规定的,可按程序重新申请纳入。

三是乡镇(街道)复查阶段。

各乡镇(街道)组织人员对各村居(社区)的自查自改情况开展逐户全面复查,如发现仍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及时予以取消,同时开展调查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等现象。

四是建章立制阶段。

1、各乡镇(街道)民政所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每6个月对在册享受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一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预警信息,应立即予以取消。

2、区民政局加强监督指导,对社会救助对象按照不少于30%的比例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随机抽查,根据抽查结果对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审批的精准率进行全区排名,并按季度通报,同时将结果形成报告上报区政府。

3、经区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成立局颍州区社会救助工作起底大排查专项核查组,共分五个组,由党组成员分别任组长,相关股室人员为成员,划片分别对各乡镇(街道)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年度常态化核查、暗访。  

4、为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救助时效,更好的方便快捷服务广大困难群众,全区统一印发《颍州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只需选项打勾即可申请,切实解决老年人、残疾人、文化程度较低的困难群众不会或不方便写申请书的问题。

通过开展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专项起底大排查活动,进一步摸清摸实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家庭情况、财产状况、经济收支及子女赡养能力,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政策保”等现象,确保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持久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上为国家分忧、下为百姓解愁”。(图文供稿:车峰、张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