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建立“3+5”机制推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2-05-27 10:10: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白河县乡村振兴局 | 责任编辑:赵茜为实现“三个转向”和落实中央1号文件的需要,白河县积极探索建立“3+5”工作机制,明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挥、责任、考核体系,明确工作标准、方法、资金分配方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建立体系。将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分为3项考核和5大振兴版块。实行“3+5”版块统筹,为3个工作组、5个领导小组定权责、配资金、分考核,由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其中,“3”是指县巩固衔接办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总牵头职责,牵头巩固脱贫成果工作;县发改局牵头负责苏陕协作、搬迁后扶、生活富裕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衔接资金绩效专项考核工作。“5”是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产业振兴工作、县人社局牵头负责人才振兴工作、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文化振兴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白河分局牵头负责生态振兴工作、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振兴工作。
明确职责。一是定权责。每块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统筹抓总,一个部门牵头负责,若干个部门具体配合,板块推进。牵头部门负责统筹相关版块工作落实、任务分解、对接上级、季度通报,探索工作标准,总结典型经验,收集整理工作资料。配合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工作落实,总结经验,提供工作资料等。二是配资金。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将衔接资金切块给各版块各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负责本版块内的入库项目编报审核确定;牵头部门确定项目实施的先后主次、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三是分考核。加大平时考核权重,平时考核占总分值60%,年终考核占40%。平时由各牵头部门负责本版块工作进度情况统计,以季度通报形式实时记录各镇、各配合单位平时工作进度情况;县巩固衔接办负责对各牵头部门履职情况予以季度通报。
形成制度。一是定期报告制度。月碰头,由各分管领导召集,听取各组、相关单位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季汇报,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召集,听取各分管领导或牵头单位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重大焦点问题。年报告,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召集,有侧重的听取部分镇和相关单位述职述效报告,进行工作评价。二是协调推进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分管领导对临时性、突发性、特殊性工作进行协调推进。县委书记或县长每月至少召开1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巩固衔接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协调推进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三是暗访督导制度。分管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暗访督导;县纪委监委根据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需要,及时开展专项暗访督导;牵头部门、成员单位,将随时暗访督导和定期暗访督导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考核评价制度。把推进乡村振兴做为对镇、村(社区)和县级部门(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不力、情节严重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被中央和省级、市级约谈的镇和部门,在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评价为“较差”等次,取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
“3+5”工作机制的实施,实现了白河巩固脱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六大转向”。一是指挥体系转向。由原县巩固衔接办单一协调各方、牵头各项工作落实局面转向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八个版块负责八个方面工作协同推进。二是责任体系转向。明确各分管领导负责相关版块工作统筹抓总,进一步夯实了领导责任。每个版块负责一个领域工作,由一个部门负责牵头,相关单位配合,避免职权不清、责任不明。三是考核模式转向。依据上级考核指标和要求,制定对应的考核指标体系,由牵头的工作专班负责对上对下考核。提高平时考核比重,推动工作抓在日常,落在平时。四是工作标准转向。由五大振兴牵头部门分别研究制定具体的县、镇、村、户四级指标体系,实现工作标准统一,有利于日常督导和年终考核。五是工作方法转向。由五大振兴工作专班分别在全县乡村振兴示范镇村进行试点先行、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的经验模式后在全县其他镇村有序铺开。六是资金分配方式转向。由县巩固衔接领导小组负责对衔接资金等切块分配至各工作专班,由各工作专班对具体审批使用,实现责权利统一,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供稿:白河县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