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磅出台十条措施 助力稳经济稳增长

发布时间:2022-06-13 15:39:1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责任编辑:赵茜

为贯彻落实中央“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体要求,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推进名副其实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用,现就全力服务稳经济、稳增长、促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用好用足政策服务项目前期。利用“多规合一”成果,统筹各类空间需求,为重大项目可研论证、规划智能选址、落图落地提供全方位服务。继续执行过渡期规划修改一揽子政策,对各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支持打捆申报、批次修改规划。

二、强化产业项目支持力度。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优先划定园区开发边界,优先保障园区发展空间,优先保障重大项目用地资源要素。制定出台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进一步细化园区土地分类管理,合理确定工业项目容积率底限、绿地率上限,引导园区建设用地主要用于产业发展。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推行弹性年期供应、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新型产业用地等创新工业用地供应制度,降低工业企业用地成本。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单一工业用地中可突出主导用途(其中工业建筑面积占比不得低于50%),兼容仓储、物流、研发、办公、商业等混合用途。强化产城、产教融合规划保障,支持打造产业综合体。

三、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组建工作专班,对重大产业、民生、基础设施项目实行清单化、会商制、前瞻性服务,全市调剂优先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项目所在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不足的,由市级统筹优先调剂保障。

四、采取优惠地价政策。对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按比例计算后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出让底价。

五、激励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支持企业转型发展。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企业在现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增加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国家支持产业、行业的,可享受在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对已出让尚未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经批准可以“商改住”或适当降低商住配比。

六、加大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力度。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效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鼓励通过依法协商收回、协议置换等措施,推动城镇低效用地腾退出清。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充分释放土地利用潜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需求。支持通过土地预告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对未完成开发投资总额25%的,按照“先投入后转让”的原则,由转让方提供出让土地不动产权属证书,签订转让合同后可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申请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待达到法定转让要求时,再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证明可作为办理建设项目开发建设等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允许营业性的养老、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土地使用权人已依法取得的国有划拨或租赁用地申请补办出让手续,经依法批准,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七、提升行政审批与登记服务效能。优化行政审批与不动产登记服务,实行定制化服务。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模式,土地出让后即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优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划拨供地合并办理流程,对于以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建设单位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完成审查,经有建设用地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向建设单位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对于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采取行政审批定制化个性服务,由行政审批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协同配合主动上门服务。对已下放至各区的审批事项,由行政审批科牵头督导各区自然资源局采取定制化上门服务,服务时效和满意度反馈情况纳入各区事权下放年度评估因子。市本级从今年7月1日起,县市区从今年12月31日起,全面实施“交房即交证”改革;以智慧创新为引领,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上持续发力,将登记业务向金融机构、开发企业、司法机关等部门延伸;拓宽“一网通办”业务范围,坚持“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理念,推行线上“24小时不打烊”登记模式,打造不动产登记“跨区域、跨地域”办理,让登记服务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

八、加强矿产资源要素保障。加大“砂石保供”力度,确保经济建设所需矿石产品供给渠道畅通。统筹协调砂石矿山出让前期工作,加快砂石矿山的出让进度。积极配合省厅高效推进“第四轮矿规”编制工作,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提供基础保障。积极争取省厅支持,将我市胜利、新港和打靶湖可采区纳入《湖南省湘资沅澧干流及洞庭湖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7)》,有效推动我市省管河道采砂规划工作。

九、规划引领服务乡村振兴。聚焦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农村物流快递等新产业新业态需要,优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支持发展县域富民产业。对农业产业必需的配套设施建设,实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点状用地”管制方式。采取单独编制、合并编制、镇村一体编制等模式,加快推进特色村庄编制村庄规划。推行村庄小型建设项目用地简易审批,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前,对占地面积小于400平方米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及时纳入规划建设项目列表,使用预留的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项目用地获批后纳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

十、积极推动“三资”运作改革,拓展自然资源领域财源建设。根据《岳阳市国有资源资产资本运转改革总体方案》要求,积极履行“金木水火土数”国有资源资产专班牵头责任,具体落实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实行精细分类、高效处置、盘活存量,达到培植财源税源目的,为“稳增长、防风险、保民生”提供坚强保障和有力支撑。加强房地产调控引导,结合去化周期,合理制定土地储备和出让计划,充分披露住宅用地及重要关联地块信息,加强预期引导,提振市场信心;加大存量资源盘活力度,加强住宅用地项目开竣工管理服务,形成有效供应。(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