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市壮大集体经济总结报告近日发布
发布时间:2022-07-15 09:39:5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临夏市农业农村局 | 责任编辑:刘元近日,临夏市壮大集体经济总结报告发布。近年来,临夏市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以加快培育壮大村级产业、稳定拓展农民增收渠道为导向,着力提升特色产业带动能力,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了产业支撑基础。
一、集体经济具体做法及发展情况
临夏市壮大集体经济具体做法方面一是调查了全市各村集体经济现状,指导、审核各村拟定集体经济计划和规划;二是对全市各村每年度集体经济收入进行了统计、对比和核算,经统计,集体经济收入逐年有所增长;三是坚持以项目注资激活集体发展内动力。村集体通过将项目资金注资涉农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在扶持涉农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同时,村集体组织每年以投入涉农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项目资金按比例保底分红,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比例为项目资金的6%—6.5%,从而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四是由市乡村振兴局、市人社局等实施东西协作项目兴建扶贫车间壮大集体经济,东西协作壮大集体经济收益比例为项目资金的3%;五是农业农村局和组织部门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从下拨的省管补缴党费中列支资金,作为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六是根据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开展走访,指导相关资料的补充与完善,签署《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认定表》,召开村“三委”会议,开展公示等工作程序,实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壮大集体经济;七是组建集体经济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折桥镇8个村,枹罕镇3个村组建集体经济合作社,实施西瓜种植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村上申请市级产业扶持资金,将项目资金注资到各村集体合作社,各村集体合作社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每年每亩1500元标准集中流转土地建设钢架拱棚,钢架拱棚资产归集体所有,运营管理权归集体合作社,将建成的钢架拱棚以每年每亩1800元标准转租给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进行经营。获得收益50%作为集体经济收入,剩余50%用于分红和合作社发展资金;八是全市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三变”改革壮大集体经济;成立35个股份经济合作社、各村结合实际将扶持资金注入到股份经济合作社运营,带动了村级产业发展,就近就地解决本村劳动力就业的同时壮大了集体经济。
2018年,临夏市申请东西协作发展资金984万元,为18个村新建扶贫车间;整合市级扶贫资金8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薄弱村7个,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村1个;申请省列下拨党费150万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村5个。2019年,申请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5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村3个;申请东西协作资金370万元,其中150万元新建扶贫车间壮大集体经济村3个;220万元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壮大集体经济村4个。2020年实施中央转移支付资金450万元发展集体经济项目村9个。整合市级扶贫资金145万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村6个;市级扶贫资金2054.917万元在折桥镇8个村组建集体经济合作社实施西瓜种植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2021年依据中央扶持发展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文件要求,摸底上报扶持10个村集体项目,每村50万元,总计500万元,枹罕镇街子村发展西瓜种植壮大集体经济项目680万元。有力地推动了临夏市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截止目前,全市35个村累计扶持到位项目资金5863.92万元,原贫困村累计到位项目资金2820.04万元,非贫困村累计到位项目资金3043.88万元。截至2021年底,全市3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9个,占比全市54%;2至5万元的村达到16个,占比全市46%;同时,2022年初。依临市农领办笺〔2022〕3号《关于临夏市农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的通知》和临市农领办笺〔2022〕4号《关于临夏市农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后续跟踪管理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指导推动临夏市集体经济壮大工作。
二、集体经济运行现状
虽然我市村集体经济壮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是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注资合作社后,合作社不按协议履行,不支付项目注资收益现象存在。如王坪村注资何生宏注资牡丹合作社的27万元项目资金及70万元项目资金两年未向村集体支付注资收益。
二是项目实施后,项目资金无收益,但村集体组织采取措施不力,积极主动将项目盘活,推动项目进展力度不够不强。如城郊镇木厂村下拨党费实施的30万元集体经济项目部分资金制作的广场显示屏3年来一直无收益,但村级组织未盘活;2021年实施的10个集体经济项目中,只有桥镇镇折桥村、南龙镇王闵家村项目资金在实施运作,并产生收益;其他8个村项目资金效益发挥不明显,甚则将项目资金仍停留在村级组织账户上,如南龙镇单子庄村集体项目资金仍滞留在村,未向注资合作社运营。
三是市农业农村局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东西协作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协议将在2021年12月份到期,尽快续签协议或重新启动项目迫在眉睫。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市农经站承担集体经济、村级财务指导服务、集体资产管理、农民培训、产权制度改革、“三变”、创业贷款等各项工作,管理系统多,量大面广;但农经专业人员少,年龄结构老化,业务知识水平不高,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指导工作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充实多名农业财经会计专业人才。
2、机构改革后,镇办经管站撤销或合并,没有专职、专业农经人员,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指导和实施推行力度不强,定期监督管理项目运行比较滞后。
3、目前大部分村村集体经济薄弱,各村存在发展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对相关发展政策领会不透彻,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和推进乡村振兴的底气和信心不足。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使用上,局限于向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注资享受保底分红,很少用于自行开发项目、自主发展上,势必造成只有“输血”,没有“造血”的被动局面。
4、在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中,存在多部门实施多部门管理的情况。如东西协作项目由市人社局实施,有些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实施,有些项目由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联合实施;同时,项目管理中却常常出现组织部、扶贫办、财政、审计等多部门管理的现象;而农业农村局农经部门作为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的指导单位、管理单位,对项目实施后的管理存在被动现象。
四、下一步打算
1、指导集体经济多模式发展:一是资产变资金。利用村级组织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村委会旧址等资产,进行种、养、加、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通过村级组织自营或转租时实现收益;二是盘活集体资源。利用村级组织闲置土地资源,采取集体代耕代种,委托耕种等形式,使闲置集体土地资源“借地生金”壮大集体经济;三是资金变股金。村级组织积极争取上级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抢项目资金,入股经营实力较好的合作社或涉农企业,村级组织每年从合作社或涉农企业保底收益壮大集体经济;四是依托产业变景区壮大集体经济。充分依托折桥镇产业园,南龙镇游乐园,枹罕镇牡丹产业园及牛羊产业园,城郊镇花卉产业园,积极发展农家乐,配套产业园服务业发展,村级组织可配套建设旅游道路,修建停车场,规划修建铺面摊位等形式获取集体经济收益;五是整合项目资金,抱团发展模式壮大集体经济。集体经济发展势力强劲的村级组织可整合集体经济发展薄弱的村级组织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以集体经济实力强的村级组织为辐射点,充分带动周边集体经济薄弱村或集体经济发展态势不强的村壮大集体经济。
2、依目标推集体经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村级公共服务和各项管理支出需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充分发挥服务职能,积极发展村级股份合作社或村级集体专业合作社,突出各村产业,盘活村级固定资产,挖掘村集体公共资源优势,结合“产业园”建设,争取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全面提高全市各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到2022年底,全市全面消除集体经济收入在2万元以下的村,力争全市50%的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3、集体经济扶贫项目资产移交促发展。为更进一步推动我市壮大集体经济工作,要加强壮大集体经济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壮大集体经济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还要加强对集体经济项目扶贫资产移交工作力度,目前,依据《临夏市2013—2020年扶贫项目资产所有权告知书移交花名册(集体经济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供稿:临夏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