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税务:十年税收改革变迁面面观

发布时间:2022-09-28 13:32:4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坚俊川 | 责任编辑:赵茜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回首间,自己参加税务工作已十六年有余。十多年来,我先后亲身经历了增值税起征点逐步上调、金税三期系统上线、“营改增”全面推开、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体系完善、减税降费、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重大税收事件。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作用更趋明显,回想曾经的点点滴滴,感触颇深。

小微优惠一路高歌

记得我刚参加税务工作时,增值税的起征点是每月2000元,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还是6%和4%。刚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月纳增值税80多元。那时个体工商户在整个市场主体中的占比很高,由于起征点较低,很多市场主体基本都能达到起征点。记忆中每到征期前来缴税的纳税人总是排着长队,甚至还发生过因为有人插队缴税引发纠纷的情形。随着经济发展及国家税收政策的调整,增值税的起征点从1994年起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后来的每月5000元、每月2万元。后来将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部纳入优惠政策的享受范围,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更是提高到每月3万元、10万元、 15万元,2022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全部免征增值税……加之市场准入门槛的降低,稍有规模的个体工商户逐步转登记为公司,小微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的受惠面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宽度,税收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金税工程日趋完善

刚参加工作时在办税服务厅工作,接触最多的就是综合征管软件(ctais),刚接触这个系统就被它强大的功能所折服。但随着版本升级及使用的深入,逐步显现出诸多不足。最明显的就是由于该系统采用c/s构架,升级维护较为麻烦。每次升级都得手工下载安装包对所有客户端逐台手动升级,有时升级后还得进行系统参数的设置。升级不完整或参数设置不正确都无法正常使用,耗时长、效率低。而且该系统无法实现纳税人发票开具信息与申报信息的自动比对。升级到构架更为先进、功能更为强大的金税三期系统便是大势所趋。2015年初,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上线工作正式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制定了详细的上线工作方案及各类应急预案。分阶段开展了系统操作培训,全流程业务测试工作。全局所有同志都加班加点投入到系统上线工作中。经过系统测试、模拟运行、双轨运行、单轨运行等多个阶段,在确保万无一失的情况下,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从2015年10月1日0时起在全省同步上线运行。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实现了与工商等跨部门的登记信息共享、与银行国库等部门的横向联网,实现了企业发票开具信息及进项信息的自动比对。推行了纳税信用评定、税收风险管理等功能,有力提升了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2022年随着全电发票开始试点,标志着以金税四期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智慧税务建设正式起航,推动税收征管方式从“收税”“报税”再到“算税”,税收征管流程从“上机”到“上网”再到“上云”,税收信息化建设迈入新时代。

“营改增”全面推开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标志着我省“营改增”进入正式实施阶段。为确保税制转换平稳,全系统税务人员从6月份开始就以饱满的热情投入改革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各类实施方案、应急预案、任务分解表。分类开展政策培训、征管数据核实、系统模拟测试,有序完成管户交接,开展税费种认定、资格认定和发票发放,全面打赢了“开好票、报好税、分析好”三场战役,确保了改革试点在快节奏、高强度中平稳推进。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2016年5月1日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至此“营改增”扩围到所有行业,营业税完成了历史使命,增值税以崭新的面貌登上了中国税制的历史舞台。在此过程中全体税务干部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从严从细的工作作风,砥砺奋进、聚力前行,充分展示了税务干部敢打硬仗能打硬仗的铁军风采,有力的保障了税制转换平稳运行。“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的支持了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的转型升级。

增值税改革逐步深化

上班后初次接触的增值税属于生产型增值税,总体感觉一是政策限制条件多,进项税额抵扣严格。纳税人购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购入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购进材料用于在建工程以及购进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等,其进项税额均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严格,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较低(工业50万元以下,商业80万元以下);三是增值税基本税率分17%和13%两档,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分6%和4%两档,总体来说税负偏高。为支持经济转型升级,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将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随着后续“营改增”的全面推开以及国家推出的一系列深化增值税改革举措,上述的进项税额抵扣限制逐步取消。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范围逐步扩展到购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动产以及绝大多数的应税服务。增值税的税率也先后经历了4次下调或调整,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也统一下调为3%,给企业充分的自由选择权。2018年5月1日起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统一提高到500万元以下,并推出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过渡性政策。2019年4月起又创新性的推出了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的加计递减政策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制度。通过一系列的改革举措,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优化了产业结构,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了我国企业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后劲。

纳税服务体系日趋成熟

刚参加税收工作之初,税收工作的总基调还是强化征管,“强制性”是它的突出特征。2008年7月,国家税务总局专为纳税人服务的司局级机构—纳税服务司的设立,标志着纳税服务工作进入新的阶段。2009年-2012年,税务总局提出了“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是税收工作的核心业务”的要求。制定出台了纳税服务三年规划和五年规划,并确定每两年开展一次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全面推行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从2013年开始,我从信息中心重新回到办税服务厅工作,亲身参与了纳税服务的升级及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经过大家数月的努力,一个“标准统一、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的办税服务厅就以新的姿态开始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税费服务。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正式推行,标志着“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纳税服务体系初步建立。随后焦距纳税人、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盼,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服务规范》进行了多次优化调整,后续又推出2.0、3.0等版本,对业务流程进一步进行了优化,对办税渠道进一步进行了拓展。逐步形成了“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办税服务模式。后续又推出了“最多跑一次”“不来即享”等创新服务举措,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纳税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得到全面贯彻,有效保障了税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

减税降费红利持续释放

从参加税收工作开始,我心目中税收工作的重要使命就是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税收工作的着力点也基本围绕强化征管、筹集财政收入展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及转型升级,税收工作的重心也逐步转向优化服务、经济调节等多重目标。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将推动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提上重要日程,并确定了“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为市场主体减轻非税负担3000多亿元”的明确目标。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各级税务机关牢牢把握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理念,把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先后成立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置六个专项工作组各负其责。组建减税降费办公室开展集中办公,建立减税降费问题会商机制集中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成立减税降费工作党员突击队,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减税降费工作“一图三表四册七台账”管理,坚决落实“减免缓退抵”优惠政策。通过全体税务干部夜以继日、周到细致的工作,有力保障了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激发了市场活力,为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贡献了税务力量。

征管体制改革行稳致远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同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大幕由此全面拉开。此项改革涉及“两个层面、三种体制、四级单位、几万机构、十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复杂性和艰巨性可想而知。改革启动以来,税务总局高瞻远瞩、科学谋划,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精心搭建“1+10+36+6+N+1”的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详细步骤等方面全盘考虑、细致操作。全系统税务人员围绕12大类215项主要任务近700个具体事项建立改革任务总台账和分台账,对标对表、挂图作战、分布推进。在不影响各项税费业务办理的前提下,7月20日全国所有县乡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官方网站、税务用章当天同步完成转换。10月25日全国所有县乡税务局统一举行“三定”暂行规定宣布仪式,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主攻战基本完成。近10个月来,全国税务部门高效完成了新机构挂牌、制定落实“三定”暂行规定、业务知识培训、信息系统升级等一系列复杂的改革任务,百万税务大军分布压茬跑出了几乎不可能的“加速度”。办税流程更加高效便捷,纳税人获得感持续增强,初步构建起了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工作效能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新使命开启新征程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这十多年的税收征管改革波澜壮阔,数亿的纳税人、缴费人收获了满满的改革红利。但要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就永远在路上。2021年3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既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也是“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总体规划。《意见》印发后,各级税务部门迅速行动,立刻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意见》落实领导小组,成立了综合协调、业务制度、稽查执法、督导督办、外部联络、教育培训、舆情宣传等工作小组并明确了工作职责。建立了会议管理、请示报告、文件会签、调查研究、督查督办、日常联络等多项工作机制。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时间表、路线图。将《意见》确定的6大方面24类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为100项具体的改革措施,按照不同的机构层级分类有序推开。我们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系统税务人员的辛勤努力下,一个“治税有数、执法有章、服务有效、监管有方、共治有力、组织有序”的智慧税务必将应运而生。(国家税务总局清水县税务局 坚俊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