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巡山护林记
发布时间:2022-11-10 15:25:5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夏河县公安局 | 责任编辑:郭顶跟随着森林警察的脚步,走进柏木沟天然林保护区,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让人眼有苍凉、心生澎湃,五颜六色的秋意映入眼帘,如刀似戟的树干向天空彰显着生命的力量,飞鸟走兽用喉嗓宣示着自己的领地。走进这里,一种生物多样性给人带来的自信油然而生;走进这里,一种生态兴则文明兴的画卷在心中铺开;走进这里,一种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种子在内心悄然落下。
从桦林村直视生命之顽强的木梨,到作布沟奇形怪状的古柳;从吉乃拉嘎村仰观生命高度与不屈的大果圆柏,到前光滩后山坡上记录着一千二百年时光轮回的千年青杄,再到达尔宗湖边上刻着生命沧桑与顽强的紫果云杉……这些百年甚至千年的古树,历经风霜雨雪和日月轮回,日复一日地见证着夏河的发展与变迁。然而,也有这样一群人,从风华正茂的青丝少年,到老当益壮的华发“老人”,他们也一步一眼地跟随着、守护着、记录着夏河前进的步伐。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夏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转化为增进人民福祉提高人居环境和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工作成效,他们坚持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将守护全县森林草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作为毕生的使命任务来践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发展。
警民齐心护生态,和谐共生促发展
10月21日,夏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驱车前往柏木沟天然林保护区,像这样的工作日复一日地开展着,正如青山伴着我成长,我守青山永平安。
陈大文是夏河县公安局曲奥森林派出所民警,54岁的他从警以来走过的草地、爬过的森林、救助过的野生动物有多少,他已记不清了,但是辖区内的古树名木对他来说那是如数家珍,加之近期正在开展“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我们跟随陈大文一行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一一做了巡查保护,途中陈大文给我们讲起了他这些年来巡山护林的经历。
那是2017年3月的一天傍晚,他们接到曲奥乡大草滩村村民举报,说在放牧时发现大力加山脉附近有人盗猎。于是陈大文他们与曲奥派出所和曲奥乡政府联合上山打击盗猎分子,趁着夜色一行人摸索着上了大力加山,最终在雪线附近发现了盗猎分子及他们搭建的窝棚,幸运的是盗猎分子还没寻到猎杀的目标。“接到村民举报已是傍晚了,加上我们匆忙准备了一些东西,进山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火把不敢打,手电筒照射的远又怕惊了盗猎分子,索性我们就借着月色爬上了大力加山。在抓到盗猎分子后,我们才发现这山真的下不去了,实在太陡了,当时真的能看见鹰就在脚底下飞,走出一步碎石就直接往山下掉。后来我们用绳子把所有人连在一起,几乎是以躺着的姿态挪了四五个小时才下的山,但现在回想起来也不知道当时是怎样爬上去的……”陈大文讲到。
中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前,这里的村民们靠山吃山,盗伐林木用于自建房和贩卖补贴生活现象屡见不鲜。但是近几年来,尤其是近十年以来,通过党委政府的支持保护和各类宣传进村入户,这里的群众对森林草地的爱护和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真的是越来越强了,自发的进行保护林木和野生动植物,对执法人员的配合支持也是越来越好了。
为警应立公仆志,执法最贵爱民心
常思百姓忧,常办惠民事,以人为本,尽全力为人民服务,争取在侦办的每一起案件中达到惩罚与教育引导有效融合,坚持做到既有铁面无私的公正执法,又有铁骨柔情的帮扶教育。
10月25日寒衣节,夏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辖区内开展了“防疫情禁燃放保平安”宣传活动,向居民讲解野外明火祭祀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引导居民文明祭祀,共同保护绿色家园。在活动中,彭少华向我们讲了一起点燃一根枯草而引发巨大森林火灾。
2013年4月18日,夏河县拉卜楞镇曼达拉东山林地失火,58.48亩云杉纯林被烧毁,受灾死亡率达99.6%。后查明是湖北籍在夏务工人员李某上厕所时用打火机将一根枯草点燃,后火势蔓延至其自身无法控制的态势。对此,李某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处罚。“在办理这起案件中,我们得知李某家庭非常困难,其父亲中风卧床在家,在得知李某闯下如此大祸后夫妻二人乘火车来到夏河,对李某烧毁自然林木一事非常的懊悔。后来李某一家人自主购买了一千株云杉纯林树苗,我们也向隆瓦林场协调了1000株云杉纯林树苗,就这样我们大队的全体民警同李某一家以及李某在夏务工的湖北籍老乡一起将这两千棵树苗补种在了被烧毁的林地上,现在大部分已经成活了”。彭少华讲到。
“这些年,随着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和保护力度的加强,像林麝、西藏马鹿、雪豹、黑颈鹤、金雕、白肩雕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都在我们夏河现身,有时也能看见游客在野外随手拍摄的梅花鹿,这都说明我们夏河的生态在持续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向着良好方向发展。作为一名森林警察,每一次走进林区,我就感觉仿佛化身成了“森林之子”,这里的花草、鸟兽、溪流、树木给人一种无法言喻的自信感,慢慢便体会到我们森林警察的荣誉感就是来自这欣欣向荣、生机勃勃的这片森林”。徐元平讲到。(图文:夏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