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办理 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调研分析

发布时间:2022-12-07 10:53:5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王广洲、汪海 | 责任编辑:赵茜

确山县人民检察院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分析研究,并探索提供相关对策,为更好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提供参考。

一、基本数据

202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电信诈骗案件400余件,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据相关统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占驻马店市侵财型犯罪比例约70%。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已成多发态势,并成为侵财型犯罪中增速较快、占比最大的犯罪类型,涉案人数多、数额大。影响广、危害深。

二、电信网络诈骗特点

(一)犯罪手法多样化。当前确山县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呈多样性。从2020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发案类别来看,刷单返利类诈骗占比38%,冒充领导、熟人、电商物流客服类诈骗占比24%,虚假投资理财、虚假购物、虚假游戏装备交易类诈骗占比15%,犯罪形式多样,多与生活密切相关,被害人极易上当受骗。

(二)犯罪工具高科技化。近年来,电信诈骗犯罪手段不断升级,多借助设立虚假网站及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通过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任意显号软件、“语音包”软件等“黑科技”,进行诈骗,受害人缺乏相关知识和防骗经验被骗取钱财,此类高科技手段令人防不胜防。

(三)犯罪团伙组织化。该院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犯罪案件中,犯罪团伙多采取A地设立网络电信指挥终端服务器基地,B地拨打电话、发送网络短信、电子邮件等网络消息,C地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行为,D地转款转账,取款套现,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形成一整条地下产业链。

(四)犯罪对象具有不确定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通过虚拟电话向不同号段集中发送各类假消息,作案目标具有不确定性,从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群来看,有无业人员、务工人员、个体户、学生、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受害群体涉及各行各业。

(五)犯罪嫌疑人极具隐蔽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多采取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开设银行账户、手机卡或使用他人废弃银行卡、信用卡转移分流诈骗资金,犯罪嫌疑人身份极具隐蔽性,侦查难度大。

三、加强综合治理的意见建议

(一)依法履职,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深入开展“断卡”等专项行动,坚持全链条纵深打击,彻底铲断犯罪链条。针对重大疑难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别是团伙犯罪,检察机关应提前介入,指导侦查,严查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二)建立会商机制,确保打击质效。与公安、法院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针对办理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进行专题研究,就案发特点、破案难点进行梳理总结,及时研究打击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统一执法思想,依法快侦、快诉、快判电诈案件,确保案件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范意识。与司法部门加大联合宣传力度,针对废弃银行卡、微信号等不能进行买卖,以及常见诈骗套路,在人员集中的小区、学校、写字楼等地开展宣传。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下载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和“金钟罩”防诈骗软件,让犯罪分子无机可乘。

(四)加强协作,消除风险堵塞漏洞。加强与银行、通信管理部门协作,推动研究制定新开办银行卡、手机卡防控措施,排查存量卡、僵尸卡等风险类账户,注销存在电信诈骗隐患的银行卡、手机卡,全方位为群众筑牢预防电信诈骗的屏障。

(五)加强对应用APP管理,守住人民的钱袋子。落实《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和《APP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最小必要评估规范》等系列行业标准,抓住应用商店这一关键重要环节,督促应用商店落实好平台责任,强化APP上架审核机制,严防“黑科技”软件成为犯罪工具。(王广洲、汪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