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为涉企社矫对象外出经营“分忧解困”

发布时间:2022-12-16 14:28:4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李冰洁、樊柃瑶 | 责任编辑:赵茜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有关“四大检察”护航“十大产业”的精神,彰显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理念,破解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程序繁杂等影响企业经营发展的突出问题。践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要站在坚持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的要求。

12月8日,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召开座谈会联合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签署《关于规范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制度(试行)》制度,规范涉民营企业经营者请假的相关审批与监管工作。

截止目前,观山湖区矫正对象共计180余人,因区域经济发达,其中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50余人,其中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20余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中,因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前往外地协商洽谈商务合作需要经常性请假外出人员较多,面对社区矫正对象人数较多,人员层次复杂,流动性大的现实,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院秉持精准监督理念,多措并举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涉企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将审批制度“刚”变“柔”。实践中,由于部分社矫对象不愿让所在企业知晓自己处于社区矫正中,加之一些公司派遣人员出差都较为随意,没有正式通知、文件,涉企社矫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和管理工作时,难以提供企业证明。为了让社矫对象更好融入社会,促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针对上述实际,检察机关将以往审批材料必须提供企业证明修改为特殊情况下可在社区矫正对象返回时提交外出工作照片、工作内容的印证材料。

二是适当放宽请假程序,促生产生活更加便利。在制度中明确:涉企社矫对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简化批准程序和方式,不受提前3日申请的限制,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所申请,可采用电话、微信等通讯软件将相关资料发送审批机构,进行线上审批。

三是转变理念,使检察监督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程序化监督向实体化监督倾斜,从“重监管”转为“监管矫治并重”。结合本地实际,既关注矫正方案是否合理、是否能够达到效果,同时也要关注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及时促进矫正对象急难愁盼的问题得到解决,以实际情况实行分类管理。

四是上下一体,内外联动形成合力。由贵阳市检察院统一部署,抽调观山湖区检察院精干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在巡回检察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发现普遍性、深层次问题,监督和支持社区矫正机构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

观山湖区人民检察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对社区矫正实施法律监督则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但监督不能狭隘地理解为只是在旁边看,监督还要融入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挽救、提高的过程当中。既体现教育帮扶的执法理念,又做到宽严相济,使得监督符合法律的规定,又有人情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既在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工作,又考虑到民营企业实际生产需要,解决了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的生产生活实际问题,为保障区域经济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文:李冰洁、樊柃瑶  图: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