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承中领悟交警法治的内涵——郑州交警法制处李小学带徒弟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3-02-10 11:22:1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崔凯 | 责任编辑:赵茜

在郑州公安交通管理局,有这么一位资深交警法制专家,他是大家眼中的法律“活条款”,法制工作的行家里手。他遇事不慌不忙,生活极其自律,遇到别人请教总是用对方可以接受的语言表述。他治学严谨,却心系天下,在内心深处厚植家国情怀,同事们都亲切称他李老师、学哥,他就是我的老师,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处一级警长李小学。

结识结缘

大家好,我是郑州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十三支队办公室主任崔凯。刚一入警,就听说交警支队(现交管局)有一位法律权威叫李小学,办案单位有法律疑惑总会请教他。现实中,每天前来他办公室寻求法律咨询的基层单位络绎不绝,他为基层一线把脉问诊乐此不疲。李老师矢志于公安法治事业,在交警岗位辛勤耕耘近四十载,曾获得一些荣誉,但他淡泊名利,总是把机会让与他人。曾经的青春激扬,如今的两鬓微霜,变换的是年轮,不变的是情怀。在法制处的大力支持下,李老师孜孜以求交警法治文化的传承,从“独乐乐”到“众乐乐”,他言传身教、立德树人,注重对一线单位法制员和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培养,竭力弘扬郑州交警法治文化。

与李老师结缘于一次偶然的行政诉讼,那是2017年5月,我当时所在的交警支队和下辖的高架大队成为共同被告,我和大队长周星华作为大队的诉讼代理人、李老师作为支队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平时我出于兴趣涉猎一些民法、刑法方面的知识,对行政法可谓一窍不通。在一筹莫展之际,我请教赫赫有名的李老师,我说:李老师,我在网上怎么没搜到行政法这部法律呀。他非但没嘲笑我,还语重心长向我讲解了行政法是由相关部门法组成,是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并对诉讼准备提出了真知灼见。开庭当天,我既兴奋又紧张,兴奋源于第一次出庭的新奇,紧张则是法律知识的欠缺和诉讼经验的空白。在庭审中,李老师不但代表支队发表意见,还帮高架大队据理力争,在他平静的外表下,暗藏着对法律的无比信仰、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对违法犯罪的坚决斗争。那个时候,我就决定要成为李老师一样的人,从此开始研读法律,两年“法考”未果,几度欲放弃,李老师鼓励我,你这个年龄放弃了就意味着前功尽弃,咬紧牙关再拼一年,最终在第三次考试中通关,考取了2020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拜师学艺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法律资格考试通过之后,经组织同意,我开始参与支队的行政诉讼、听证以及疑难案件讨论等工作,有幸近距离接触李老师,此时,支队也正在开展师父带徒弟活动,我就正式与李老师结为师徒。李老师总是创造条件给我提供展现机会,多次给我鼓励,这对我的自信心有极大的提升。参加省律协会议、参与地方立法、参加市局法制支队的活动,有些是需要上台演讲的,从选题到内容再到课件,都是李老师一手打磨,每一个细节都经李老师精雕细琢,甚至汇报的语气语调语速李老师都精益求精。通过这些活动,我的心理素质、临场发挥能力得到了锻炼,这也许正是李老师用意所在。

对于自己半路出家学法律,自信心不足时常萦绕耳边,尽管我从未表达,但李老师总会现身说法引导我。他曾说,在他一线执勤的一天,突然接到去支队从事法制工作的调令,当时已过而立之年,从此与法制工作结下不解之缘,没有法律背景不可怕,知识经验是靠日积月累一点一滴积攒的。在工作之余,他教我打乒乓球,强身健体是一方面,其实是在教我为学之道,打球如同学,要持之以恒,积蓄能量,研究对手的打法,这不正是取长补短以及换位思考嘛,法律实务尤为如此,法律工作者要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

文化传承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国家如此,单位亦如此。无论哪个行业都需要学,交警执法对公正的价值追求更是需要素养和知识储备。李老师每天坚持学,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他推荐我读《左传》《道德经》《法理学》《法制史》《逻辑学》等书籍,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提升思想境界。他跟我分享对法治理论和实践的认识,这正是他长期从业经验的凝练。他还曾提到,法治思维的的实践理性是法律思维,它包括尊重程序、尊重法律、尊重逻辑;在法治思维下,良法善治的基本法律逻辑是构建“逻辑理性、实践理性、价值理性”的法律法规体系。

每当有我参与的案件,他都会认真聆听我的意见,可以体会到他的良苦用心,他是在检验我近期的学识。“善歌者使人继其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现如今,他以培养听证团队为抓手,发掘和培养新人,为郑州交管部门培养更多法制人才。(图文供稿:郑州市交警十三支队  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