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心灵之窗

发布时间:2023-03-20 11:25:2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辛文 | 责任编辑:赵茜

美瞳,又称彩色隐形眼镜,系角膜接触镜的一种,属第三类医疗器械。因美瞳直接接触眼角膜,佩戴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美瞳或者隐形眼镜,有可能造成角膜损伤和细菌感染,容易引起多种眼部炎症及并发症,损害消费者特别是年轻女性眼部健康,严重威胁社会公共利益。对此,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聚焦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食药领域,为全方位保护消费者权益贡献检察力量。

美瞳作为时尚的前沿,受到消费者尤其年轻人的追捧,但很多美瞳代理及消费者并没有建立“美瞳=医疗器械”的认知,美瞳商家从业资质不明、美瞳产品“鱼目混珠”的问题随之显现。

通过现场走访发现,康巴什辖区内部分眼镜店,在既没有办理相应资质也没有建立进货查验和相关销售记录的情况下,购进美瞳及其护理产品后向不特定的消费群体售卖。针对辖区内存在违规经营美瞳或隐形眼镜的问题,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联系了相应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美瞳及其护理产品销售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销售市场,维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

下一步,康巴什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相关行政机关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联合相关单位对辖区内违规销售“美瞳”的商铺进行不定期回访,现场查看整改成效,通过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规范医疗器械销售行业领域,守护心灵之窗,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