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拒绝校园霸凌 珍惜同学情谊

发布时间:2023-03-20 14:02:2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双阳法院行政庭 | 责任编辑:赵茜

为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安全、团结、和谐、健康的校园氛围,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3月6日,行政庭霍慧超法官走进一实验小学,以“拒绝校园霸凌珍惜同学情谊”为主题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为全校师生上带来“开学第一课”。

校园霸凌是指在同学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手段实施欺负、欺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事件。主要表现有1.行为欺凌:主要指以暴力手段对被侵害者的人身和财产进行侵害,它包括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抢劫等。2.语言暴力:主要指通过语言对精神达到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如起侮辱性外号、造谣污蔑等行为。3.心理暴力:主要指通过言语、行为或其他方式对精神达到严重程度的侵害行为,如恐吓、侮辱、歧视等。校园霸凌存在持续性及反复性的特点,一旦被欺凌者被选定为目标,欺凌可能长达整个小学、中学阶段。给受欺凌者带来极大的心理伤害,甚至伴随一生。

 

 

霍慧超法官从校园霸凌的概念入手,分析了校园霸凌产生的原因及特点,就如何预防提出四点建议: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在课程最后,霍慧超法官着重强调,校园霸凌并不可怕,一旦受到校园霸凌,要及时与家长、老师进行沟通并寻求帮助。并就如何应对校园霸凌同样提出四个方法:1.如果与对方能力相当,要明确冷静告诉对方停止欺凌行为。2.一味忍让或者紧张不安,只会助长欺凌者嚣张气焰。3.如果对方人多,实力悬殊,要看准时机,迅速离开。4.跑不掉时可以拖延时间再求助,生命安全第一。

此次普法进校园受到了一实验师生的广泛好评,切实增强了学生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提高了学生对校园霸凌的防范能力。下一步,双阳法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活动,以法治力量捍卫校园安全、守护祖国未来。(图文:双阳法院行政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