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富春街道凤凰桥社区“《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后备箱”开市

发布时间:2023-05-06 15:44:2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曲宜婷 盛燕 | 责任编辑:郭顶

5月5日上午,杭州市富阳城管联合富春街道凤凰桥社区金都铭苑物业服务中心开展了一场特别的摊位文化宣传活动。凤凰桥社区美丽杭州专班的工作人员掀起车辆后备箱盖,挂出“贯彻落实《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践行垃圾分类新时尚”的宣传条幅,摆出宣传册和宣传品,“后备箱”秒变新式宣教“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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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很喜欢吃榴莲,榴莲属于什么垃圾,我可以咨询你吗?”“榴莲壳属于其他垃圾,榴莲虽然属于水果类,榴莲壳也是瓜皮果壳类,但因为榴莲壳很大,很坚硬,进行粉碎腐烂不容易,因此榴莲壳属于其他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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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还有,我想问问废旧织物属于什么垃圾,可以丢进其他垃圾桶吗?”

“废旧织物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被当成其他垃圾来处理,根据《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一款规定“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的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的纸、塑料、金属、包装物、纺织物、电器电子产品、玻璃等。”所以,废旧织物实际上属于可回收物。”

对于参与活动的群众提出的问题,工作人员都耐心地进行了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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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为切实推动《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工作在群众中再深化,引导群众合理分类、懂得分类,从我能分类到我会分类。凤凰桥社区在形式和氛围上用“新招”。此次“后备箱”宣传教育活动,形式新颖“接地气”,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在轻松惬意中学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提升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通讯员:曲宜婷 盛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