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城乡低保标准实现22连涨和16连涨

发布时间:2023-05-12 11:53:2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金兰 | 责任编辑:郭顶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标准再提高,城乡低保平均标准分别达到840元/月、670元/月,较2022年增加27元/月、60元/月,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同比平均增幅为6.6%,分别实现连续22年和16年稳步提高。农村牧区低保平均标准占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比例达到79.8%,全区各地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2023年,全区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1380元/月、1020元/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平均标准达到495元/月,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平均标准达到1266元/月。低保边缘家庭标准按城乡低保标准的1.5倍确定。

为加快全区社会救助城乡统筹,2023年确定阿拉善盟为全区盟市级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试点,确定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旗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旗为全区旗县级社会救助城乡统筹试点。截至目前,全区36个旗县(市、区)已实现城乡低保标准统一。下一步,各级民政部门将进一步缩小区域、城乡差距,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