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称号

发布时间:2023-05-26 13:14:3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杨琳、刘亚军 | 责任编辑:赵茜

近年来,开封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省水利厅、市水利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开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文件精神,按照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践行“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水行政执法模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创新监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取得了显著的执法成效。5月24日,被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第四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支队成立由支队长任组长,副支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措施,解决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做到了思想重视、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措施有力。建立行政指导工作规范、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20多项,做到了制度完善,程序成图,为文明规范、有序执法、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保障。

转变执法理念,增强服务能力。着力改变不适应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执法思想、执法习惯和方式方法,围绕创建服务型水利机关,广泛运用行政指导方式,对行政相对人采取提醒、示范、催告、建议、劝导等非强制性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防止发生违法行为,满足了群众诉求,促进了公共利益最大化。

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积极适应新形势、理清新思路、落实新举措,在服务中执法、在执法中服务,既要做好服务、又要严格执法。逐步推行说理式水行政执法,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说透法理,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提高执法效能和办案质量。

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比运用机制,定期组织开展全市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交流、评析工作,对优秀案例选编汇总,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带动作用。

今后,支队将积极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新阶段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新任务、新要求,持续总结提升,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聚焦人民群众新需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将服务理念有效融入日常管理和水行政执法全过程、各方面,实现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统一,扎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杨琳、刘亚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