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岐山:倾力建设“枫桥式税务局” 打造税务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3-07-18 12:56:5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辛文 | 责任编辑:郭顶

“土地增值税困难减免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企业发放的职工食堂餐费补贴能否税前扣除?”在宝鸡市岐山县,这样个性化的涉税问题在岐山县税务局机关“军锋工作室”和第二办公区“甘棠清风”调解办公室都能得到快速解决。这得益于“枫桥经验”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国家税务总局岐山县税务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构建起办实事、惠百姓、防风险、促和谐、显活力的“枫桥式”税务局。

据悉,岐山县税务局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主动靠前,精准对接企业涉税诉求,宣传辅导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高服务的精度和化解征纳矛盾的准度,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力争把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解决在基层。

“岐山县税务局建设的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办公室,能够帮助我们快速解决税收法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是为纳税人服务的好举措,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宝鸡金诚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佩表示。

今年以来,岐山县税务局多方联动,形成合力,同侪共进,做好“融合文章”。一是建立两个阵地,局机关“军锋工作室”和第二办公区“甘棠清风”调解办公室;二是打造两个团队,税收争议调解员团队和税情收集受理岗团队,以县局公职律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人才和业务骨干为主体,提高调解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矛盾就地化解;三是实现信息资源两级共享,风险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通过后台取得的风险数据、争议纠纷数据分析、加工,对可能存在矛盾争议疑点或矛盾争议典型案件及时整理,切实精准化解矛盾争议,形成矛盾发现化解的高效标准化全流程。

建立完善的机制是岐山税务探索枫桥建设的有力路径。下一步,岐山县税务局将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把“枫桥式”税务局建设与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结合,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推进基层税收治理现代化相结合,构建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枫桥式”税务局建设体系和现代化税收共治格局,营造法治和谐的征纳关系,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