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将在8月1日正式施行
发布时间:2023-07-31 13:40:20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周晓栋、陈艳萍 | 责任编辑:赵茜杭州深入推进“千万工程”又形成了一个具有“杭州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自8月1日起,我国首部住建领域组织实施的关于乡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正式施行。它的出台,标志着杭州乡村建设事业迈入一个新的阶段,也为杭州加快实现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
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域范围内传统村落较多,共有传统村落166个,其中国家级65个、省级63个、市级38个。今年,建德市还成功入选全省唯一的住建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名单。一直以来,杭州都高度重视传统村落和农村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将其纳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建设范畴,设立专项资金,编制保护规划,夯实法律保障,形成了一套全流程、规范化工作体系,推动文脉保护、民生改善与富民强村协调并进。同时,坚持以用促保,通过活用“老家底”,涌现出一大批“网红村”,如萧山区楼塔镇楼家塔村着眼于展现古韵文化,形成一条错落有致、景致古朴、特征鲜明的旅游风景线,常年游客不绝;富阳区场口镇东梓关村因独具特色的杭派民居“出圈”,成为现代版《富春山居图》的绝佳注脚。
笔者从《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条例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资金投入、金融支持、用地指标、人才政策等方面规定了乡村建设保障措施:一是规定政府应当合理安排乡村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将乡村建设作为政府支出的重点领域。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可以申请地方政府债券支持。二是鼓励和支持银行、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为乡村建设提供定制融资、保险产品和服务。三是规定政府应当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采取措施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四是规定政府应当制定政策,支持各类人才参与乡村建设,实施新乡贤带富工程。
其中,大家所关心的农民建房问题,《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建设低层农村住房,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者具备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目前。我省当前对“低层农村住房”的认定为三层以及三层以下且不设地下室的农村住房。对非低层即超过三层或者设地下室的农村住房建设施工,应当按照建筑法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重要的是,建设低层农村住房,可以委托建筑工程设计单位或者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专业设计人员进行设计并出具施工图,也可以选用农村住房设计通用图集中的设计图。而图集是免费供村民使用,并可以为村民免费提供适当修改服务。使用图集建设农村住房一方面能符合村庄的空间布局、当地的建房规定、风貌要求,有利于提升村庄风貌,另一方面也能满足村民一些个性化需求且不收取村民费用。(图文:周晓栋、陈艳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