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发布时间:2023-10-07 10:25:1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张军刚 | 责任编辑:郭顶近日,深入推进“林长+法院院长+检察长”机制高效运行,通许县“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长”生态修复基地和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分别在通许县岳家湖省级湿地公园和国有通许林场西秦林区举行揭牌仪式。通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副总林长田磊、通许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广林在牌路林区为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揭牌。县林长办、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县环资审判法庭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揭牌仪式。

设立生态修复基地和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实践和实际行动,是促进“林长+法院院长“林长+检察院长””走深走实的具体举措。

生态修复基地和生态司法宣传教育基地,集教育、修复等功能为一体,以联席会议、信息预警、多元解纷、生态共治、执法司法协助等工作机制为方法,既体现对破坏水林田湖草沙违法行为的打击,也努力提升群众的爱绿户绿意识,并通过探索林长制与司法的融合、构建司法嵌入式林长制的林业保护新机制,绽放“林长+”的叠加效应,达到“1+1>2”的工作效果。(图文供稿:通许县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张军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