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检察院:“府院检”联动 聚合力解决违法占地问题

发布时间:2023-10-27 10:35:5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武剑飞 | 责任编辑:赵茜

2023年10月25日,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某镇政府怠于履行辖区内违法占地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大伟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席庭审活动,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永辉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该镇政府镇长出庭应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庭审旁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袁东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条线进行庭审观摩,省检察院派员莅临进行指导。

据案情,2023年4月,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本辖区某镇一违法行为人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一般耕地1343.4平方米,违法建设房屋,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且该处违法占地现象持续长达8年。随即,源汇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该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对该违法建设的房屋依法进行处置。在随后的跟进监督中发现,该处违法建筑依然存在,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检察机关认为,该镇政府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履行监管职责不充分。于9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向源汇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某镇政府怠于履行土地资源监管职责的行为违法,同时判决其依法履行职责,纠正公益违法行为。

在庭审中,赵大伟检察长宣读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书,检察官陈宁发表出庭意见。按照庭审程序,检察机关围绕该镇政府是否依法履职的事实进行了示证质证、法庭辩论。在最后陈述中,详细阐释了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该镇政府出庭应诉的负责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真履行对土地资源的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要求,尽快对违法占地上的建筑实施拆除。

庭审结束后,漯河市检察院在源汇区检察院召开庭审观摩评议会和公益诉讼工作调研会。与会同志认为,本案法检“两长”亲自参加庭审,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庭审,体现出对司法机关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视,以及携力凝聚行政、司法、人大等社会各界力量,助力解决乡村违法占地问题的决心。本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彰显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落实管理职责的检察担当,同时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行政机关对于同类问题的依法有效治理。

下一步,漯河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和审判、行政机关联手,加强“府院检”联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武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