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汇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多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早餐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17 09:27:5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李晶晶 | 责任编辑:郭顶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民群众的舌尖安全更是重中之重。在早餐店中,油条一直是“流量王者”,炸制类食品用油是否隔夜?油条、包子里是否有膨松剂等添加剂?街边的早餐店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有关早餐的诸多问题一直是人民群众的热切关注点。

许某在源汇区某市场附近经营早餐店,生意一直很好。因为早餐店位于居民生活区,很多着急上学的学生及“上班族”都成了他的老食客,其中销量最好的就是油条,每天至少销售上百根,已经做了数十年。问起他家的油条制作秘方,许某只称手艺好、用料足,直到油条突然被抽检,许某这才紧张起来。原来,他的油条里加了“秘方”。

所谓“秘方”,其实就是含铝食品添加剂“油条精”,一种用于加工油炸面制品的膨松剂。为降低成本的同时保证油条口感,许某在油条里过量添加了“油条精”。经鉴定,许某被抽样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为1020mg/kg,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10余倍,易对人体造成严重疾患,已经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许某违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油条,危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对此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除了向许某提起公诉外,还提出禁止许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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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巩固办案成果,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增强群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理解,2023年11月15日上午,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联合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干警及漯河市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辖区多家早餐店的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后厨模式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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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联合检查过程中,三家单位以居民楼较为集中的周边早餐店为主,一是查证照。要求经营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必须在有效期内,外卖平台上传真实证照信息;二是看资质,店内必须配备有效考核合格证明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三是审渠道,检查经营者食品原料购进情况,渠道是否正规,是否落实索证索票,有无进销台账记录;四是验消杀,查看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消毒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消杀记录是否完整;五是做宣传,对店内工作人员及店内顾客普及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增强商家、群众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理解。此次食品安全检查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加深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也增强了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深化在食药品领域检察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以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3年11月15日,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当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漯河市公安局源汇分局食药环大队会签了《关于建立食品药品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通过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完善机制保障,建立联席会制度、联络员制度、执法协作制度、执法信息交流制度等工作机制,共同解决好现阶段食品药品类案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系和业务互通机制,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效,确保完成好打击食药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任务。

下一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凝聚食品安全保护合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为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贡献检察力量。(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