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税务局:“枫桥式”调解“三步走” 化解矛盾在基层

发布时间:2023-12-05 14:25:4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何红 | 责任编辑:赵茜

“我委托了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现在我的车已经报废了,怎么不能退税?”2023年11月,梁先生来到新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要求窗口工作人员为其办理车船税退税。在工作人员告知保险公司代扣缴无当年缴费记录无法退税后,梁先生情绪有了些许波动。

新县税务局“枫桥式”调解团队迅速反应,受理税费争议,依照办税服务厅“税费争议调解室”工作流程及制度开展工作。一是开展事实核查。调解团队成员一方面耐心和梁先生沟通,另一方面积极与责任保险公司联系,保持有效沟通,密切工作配合,核对梁先生相关参保情况,并通过金三系统查询梁先生所述代缴车船税增值税发票开具事宜,掌握该车辆的缴税情况。二是统筹开展调解。在调查清楚基本情况后,调解团队成员耐心向梁先生讲解申请车船税退税的流程,宣传相关政策,同时,对保险公司开展相关政策解读,强调保险公司在签订机动车辆险合同时,应当详细告知投保人相关税收政策,避免群众因不了解政策导致利益受损。三是制作调解卷宗。调解团队成员全程做好调解记录,及时归档,以便回访。明确涉税争议问题、争议焦点、争议原因,及时收集反馈咨询人的意见建议,优化调解服务。

下一步,新县税务局将努力打造新时代基层“枫桥式”税务站所,持续关注涉税业务办理过程中的疑点、痛点、难点问题,建立“纳税人诉求响应机制”,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调解员,严守工作纪律、遵循工作制度、对照工作流程,迅速响应、及时处理、高效解决,以精细化、个性化、智能化服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贴心的服务体验。(何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