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陶勒盖派出所关于改进基层派出所治安调解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3-12-14 16:03:5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白海强 | 责任编辑:郭顶

治安调解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极具特色的调解体系,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增多和形式的日益多样,对基层派出所治安调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治安调解效能,是新时代公安工作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织密排查调处网络,全力推进纠纷多元化解。一是突出网格化。积极整合辖区网格资源,将家庭矛盾、群众诉求、邻里纠纷等作为网格员走访辖区的工作重点,将被动处理矛盾转化为主动发现问题,将“微小矛盾”化解在网格中,扼杀在萌芽时。二是突出多元化。全面加强警民联调、“专职+志愿”“政府+村委”等多元特色调处模式,整合社会调解资源,畅通人民调解工作渠道,强化相互协调配合,妥善处理群众矛盾纠纷,提高调解工作效能,缓解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难题。三是突出法治化。充分发挥公调对接、法律顾问、司法部门等职责作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争在最小的层面上、最短的时间内使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妥善解决,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

二、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全面提高治安调解能力。一是“分级+分类”主动学。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发业务操作规范,根据纠纷具体类别,组织调解人员在岗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关于治安调解的专业化学习,学教训、找短板、变经验,提高民警的法律政策水平、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进一步夯实执法基础。二是“线上+线下”创新学。通过集中学习、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针对性开展法律知识测试,加强辅导,不断提升调解员理论素养。三是“情景+实践”融合学。针对民警在接处警处置、治安调解过程、后期案件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利用每日晨会和每周业务学习会等形式,找一些调解失败的典型案例进行集体总结反思,达到共同提高目的,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三、把握正确工作技巧,全域提升治安调解效能。一是及时受理。民警在接报警情后,要快速到位,第一时间控制现场局势,一定要避免因优柔寡断、患得患失而失去处置的最佳时机,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力争将纠纷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二是循循善诱。始终保持冷静的心理状态,不能先入为主,偏听偏信,更不能轻易评判是非,这样不但起不到化解矛盾的效果,反而可能使纠纷双方的矛盾转化为警民之间的冲突,甚至引发袭警事件。三是掌握技巧。既要学会说定心话,安抚矛盾双方暴躁的心理状态,还要学会说圆场话,避开矛盾双方的争论话题,引导到能引起双方共鸣的话题上来。四是固定证据。有及时收集证据的意识,把其当作是办理刑事案件的要求加以重视,收集固定和相关证据,掌握第一手资料,以防调解不成功造成后续公安机关工作被动。(白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