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听证--点亮涉罪未成年人希望之光

发布时间:2024-01-22 11:16:4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李利楠 | 责任编辑:赵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对小亮(化名)涉嫌盗窃一案是否适合作相对不起诉决定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邹善卿主持,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未检干警及公安机关承办人等参与了听证。

“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感谢大家对我的教育和鼓励,以后我会努力学习,踏实工作,好好报答家人,回馈社会……”小亮(化名)在听证会上感动地说。

2023年11月18日,小亮(男,16岁)因没钱盗窃他人电动车准备卖了换钱花,后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社会调查发现,小亮家境十分贫困,幼时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常年患病,由年迈的太爷爷把他拉扯到大,因法律意识淡薄、结交不良朋辈犯下此罪。案发后,小亮悔罪深刻,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经综合评估认为,小亮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符合不起诉条件,但未检检察官对小亮的监护及以后的管教情况表示担忧,经汇报检察长后,认为有必要召开听证会,让社会人士参与监督,听取各界意见。

“从小我父亲就不在了,家里很穷,母亲带着我经历了很多困难,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才有了现在的我!虽然你从小家境不好,但长大了不能再走歪路,只要自己有志向、走正路、肯吃苦耐劳,经过后天的努力一样可以成功!”听证会上,政协委员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激励着小亮,令在场的各位感慨万分。

本次听证会的召开,不单是从法律上对小亮作相对不起诉决定进行监督,更是从司法温情、社会温度、家人温暖等方面,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让他能够真正感受到大家的关爱,犹如一束法治之光,照亮了小亮内心的希望和前行之路,检察机关借助社会监督力量,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办理,扩大未成年人保护参与主体,切实实现了“触动心灵、教育挽救、化解矛盾、互联互动”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让“他们”的未来依旧可期。(李利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