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岱岳区完善“三大体系” 构建职能运行监管全方位立体式新格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5:45:47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泰安市岱岳区委编办 | 责任编辑:赵茜泰安市岱岳区委编办聚焦区委“112275”的工作思路,锚定“誓争第一、事争一流”的目标定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找准职能监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完善立体评价、清单管理、监管落实三大体系,提精度、拓深度、扩广度,构建职能运行监管全方位立体式新格局,推动职能更优化、权责更协调、运行更高效,全力加快“大美岱岳”建设进程,为奋力谱写“强、富、美、优”新岱岳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保驾护航。
完善立体评价体系,提升监管精度。一是开展“基层评作为”专项评价。针对各部门保障基层一线工作情况,开展“基层评作为”专项评价,涵盖制定出台的政策是否合理、业务指导是否及时到位、服务基层是否积极主动等5方面内容,从基层视角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共收取评价票615份,确保基层一线声音得到充分体现。二是开展“部门评履职”互评打分。向纳入评价范围的52个区直部门发放互评票,了解各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任务情况、部门之间办事流程优化情况、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及信息共享情况等内容,按照30%优秀、50%良好的比例进行打分互评,从部门配合角度充分了解部门履职成果。三是开展“群众评服务”联合评价。联合民生服务中心,汇集分析各部门“12345”热线事项办理情况,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解决满意度作为“群众评服务”的评价标准,进一步提升群众意见在机关职能运行监管中的分量。
完善清单管理体系,拓展监管深度。一是动态管理,建立权责清单调整机制。建立权责清单“3+5”动态调整机制,对全区4720项权责清单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形成“3日内通知、5日内领取”的“3+5”工作机制,先后组织23个部门依法调整权责事项1146项,促进职能部门进一步明晰自身权责,达到运行规范、权责透明目的。二是动态调整,规范职责任务清单流程。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将职责颗粒化分解到具体工作任务、岗位规范、流程标准,对职责任务清单进行细化完善,共为27个政府工作部门190个内设机构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股室工作任务1448项,绘制流程图1460张,制定工作规范1460项。具体工作压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达到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干”的目的。三是厘清边界,创新职责边界动态管理。印发《职责边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对清单调整的范围、情形、程序做出明确规定,形成清单调整“部门先协商、编办后审批”的流程,达到“职责变则清单变”的效果。
完善监管落实体系,扩宽监管广度。一是聚焦监管难点,规范部门履职情况。积极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针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市场监管、教育教学、乡村振兴、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对承办部门的相关职责实行精准“跟踪式”监管,深入剖析部门在工作推进中产生的体制机制问题,找准部门履职“短板”,积极改进履职“弱项”,切实提升部门履职效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抓好监管日常,开展年度调研评估。以《区直部门法定职责运行成效表》为依据,将调研与监管有机结合,通过实地走访,摸清部门单位应履行职能在实际工作中的运转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监管内容,着力解决职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升监管质量。先后选定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和旅游局等6个部门开展实地评估,采用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掌握部门在职能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其纳入机构编制日常管理中统筹考虑,进一步增强实地评估的实效性。三是做好结果运用,激发履职活力。以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出发点,将机关职能运行监管结果作为机构编制职能调整的重要依据,盘活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对于职能弱化的部门,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收回空余编制;职能变化不大的、工作任务增加不多的,通过内部挖掘潜力,优化内部流程等措施满足履职需要;对于职能强化,承担任务较重的部门,在机构编制资源上予以倾斜,确保机构编制资源用在“刀刃”上,以监管促履职、以监管促提升,推动监管工作更加科学有效,切实推动各部门单位提高履职效能。(泰安市岱岳区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