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不可太任性 砸墙要负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4-02-01 16:54:3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驿城区法院 | 责任编辑:郭顶

新房装修、旧房改造,层出不穷的设计方案让普通的房子成为温暖的家。但如果任意拆建房间墙体,或者更改排水走向,让房屋格局大变样,阳台变客厅、储藏室变卫生间,是否违反法律法规?会不会对相邻的房屋造成影响呢?如果自家房屋因为邻居的装修出现问题,应当如何维权呢?让我们带着问题,一起走进驿城区法院今天的案例。

家住四楼的房女士最近有烦心事,三楼的邻居修女士装修很任性,不仅在公共连廊上搭建了鞋柜,还在室内“爆改”。随着楼下大锤小锤的动静,四楼卫生间的瓷砖居然出现了裂缝,房女士去修女士家一看才发现,三楼的房内格局做了大变动,卫生间原有的三面墙全都拆了。房女士当即对三楼邻居修女士提出意见,双方协商不成后,房女士将修女士诉至驿城区法院,要求修女士将室内改装部分恢复原状。

法院审理

驿城区法院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发现被告修女士房内原卫生间位置拆除北、西、东三面墙体(含一面承重墙),对楼上原告房女士房屋对应位置地面楼板承重能力造成影响。被告房内阳台落地外窗改为门。另外,被告将楼房设计图纸中不具备防水要求的储藏室改为卫生间,室内主排水管道因此改变了位置,以上改装部分,被告均未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设计和相关改变房屋设计的依据。另查明,原告房屋室内没有改变原有墙体,卫生间两面墙体下侧(对应楼下墙体拆除位置)瓷砖有裂痕,驿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修女士更改室内多处墙体位置,未能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装修设计和相关改变房屋设计的依据,经建设主管部门实地查勘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被告擅自改变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影响了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对原告居住的房屋安全和日常生活已造成影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判令被告修女士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其房屋内改造的墙体恢复原状。

法官说法

买房装修是人生大事,但装修不可任性、自私,不可占用公共空间,更不可随意更改墙体和排水主管道位置。墙体作为建筑主体,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承重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业主对其使用不得破坏其基本功能。本案中修女士的装修已经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且侵害到相邻房女士的权益,应当予以整改、恢复墙壁原状。在日常生活中,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室内装修≠一屋之内随意改动,业主如果为一己私利,随意乱打承重墙,破坏房屋原有的安全结构构造,不仅会对相邻权利人的居住环境造成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民事赔偿;甚至还有可能承担行政、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