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靓盾2号”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2-07 13:01:4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金亚玲 | 责任编辑:赵茜

近日,信阳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启动2024年“靓盾2号”专项行动,决定对商场、超市、展销会、集中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四场”)化妆品经营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加强美容、美发、美甲、美妆(以下简称“四美”)机构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管理。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将紧扣春节、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五一劳动节等重要节点,即日起至5月份结束。

检查范围:

一是对辖区有经营化妆品或有化妆品经营者入驻的超市、商场及有化妆品经营者入场的展销会举办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进行全覆盖检查。二是结合“靓盾1号”行动,将既往检查中风险较高或存在问题较多的“四美”化妆品机构确定为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

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产品:一是最小销售单元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二是擅自配制或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三是标签必备信息不全的化妆品。四是质量不合规、国家药监局或省药监局通知停止(暂停)销售的化妆品。五是过期变质的化妆品。六是存在“一号多用”情形的化妆品。

“四场”机构重点关注:是否建立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入场化妆品经营者管理档案。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对入场经营者的经营条件以及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的,是否及时制止,并向所在地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

“四美”机构重点排查:一是自行配制、不按说明书使用化妆品(如:滚针、注射等),或宣称医美疗效、宣称促进睫毛生长、速效祛斑美白、祛痘、瘦身等情形。二是养发、护发产品宣称染发等特殊化妆品功效,染烫发产品宣称儿童适用,防脱发(育发)化妆品宣传医疗效果等情形。三是同一文号染发或美甲产品存在多种颜色、色号,同一文号烫发产品曲直度、适用人群不同等情形。四是具有包装盒的小规格包装产品(净含量不大于15g或者15mL)未在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标注产品中文名称和使用期限等情形。

开展“靓盾2号”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压实“四美”“四场”机构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增强化妆品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公众用妆安全舒心。

信阳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或接受化妆品有关服务时,如怀疑使用了假冒伪劣化妆品或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化妆品,谨记依法维权,可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市市场监管局  金亚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