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4-02-28 14:02:13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陈越 | 责任编辑:赵茜

2月27日下午,通许县咸平街道街道妇联接到县妇联反馈的居民投诉,居住在咸平街道丽景湾小区的杨某、厉某二人因孩子探视权及上学问题发生争执。咸平街道妇联副主席陈越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滨河社区妇联人员及俪景湾物业工作人员前往杨某家中,做好情绪疏导工作,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据悉,杨某、厉某之前有事实婚姻关系,育有一子。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男方杨某做工程失败欠下巨债,为此杨某一蹶不振,对生活失去了信心,也与其父母断绝了关系,而二人时常因为一些琐事产生矛盾,关系不断恶化,而且杨某也多次去女方家里闹,并划破女方父母家里的车,以致于报了警,由于二人都不愿向对方低头,最终导致离婚。离婚后,女方因探望孩子多次遭到男方谩骂与阻挠,而且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并且没让到了上学年龄的孩子上学,为此,二人又因探视权及孩子教育问题产生了新的矛盾。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处理家庭矛盾非常棘手,但陈越一行充分发挥妇女“娘家人”作用,用心倾听,热情接待了寻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的厉某,深入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调解现场,陈越一行本着以和为贵的宗旨,普及了《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详细了解杨某的情况,从女性角度积极与当事人共情,设身处地为其着想,再从和谐稳定、孩子成长、互谅互让等方面进行耐心细致的分析、引导、劝解,以春风化雨的柔性力量,让调解入情入理。通过调解,杨某情绪逐渐稳定,不再激动,表示愿意接受调解。经过2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和疏导,双方达成一致共识,男方同意孩子上学,女方可以定期探望孩子。二人都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双方要主动沟通、相互理解,珍惜生活、关爱孩子,共同为孩子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咸平街道妇联充分发挥“联”字优势,切实让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下一步咸平街道妇联将继续做好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开创妇女维权工作的新局面,为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陈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