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司法+律师 共筑检律良性互动桥梁

发布时间:2024-03-11 10:56:58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陈萍 | 责任编辑:赵茜

为贯彻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深化检律良性互动,3月7日,蕲春县检察院、蕲春县司法局共同召开2024年度检律协作工作联席会。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剑,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余海文、理事宋卫平、万隆出席会议。全县七家律所主任及律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县检察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检律双方共同学习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检察官法》《律师法》等相关内容,并围绕如何深化检律协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研讨。

“近年来,县检察院和律师的交流互动越来越多,协作配合的领域范围越来越广。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定期会商、网上阅卷、同堂培训等机制,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解决了律师在执业中遇到的一些难题。”黄冈市律师协会理事万隆首先发言,他为多年来县检察院在服务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检律协作方面所付出的努力点赞。

随后,各律师代表就检律双方构建良性检律关系、强化履职(执业)监督评议、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维护司法公正是检察官与律师的共同目标,双方应秉持互相尊重、求同存异理念,通过拓展交流、共同学习,广泛凝聚共识,提升履职水平,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建议检、司、律协通过举行检律会商的方式,每年至少一次对检察官履职、律师执业整体情况或重点案件的监督评议,如有特殊情况,经各方协商,可增加评议次数……”

“希望上级检察机关牵头,对落实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量刑协商、听取辩护人及值班律师意见等规定,适时开展专项督察,提升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积极性,提高被告人的认罪服判率,切实减少不必要的程序转换、反悔上诉等情况……”

该院各业务部门主任表示将进一步密切与律师的沟通协作,欢迎律师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在办理民事抗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涉案企业合规案件、信访积案办理中更多履行律师执业权利,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余海文副会长就检律工作开展情况作了回顾。他谈道,随着检律协作领域不断深化,双方不断强化职业认同,由过去角色对抗转变为有效合作。希望检律双方不断创新协作方式,搭建常态化沟通交流平台,探索更丰富、更灵活的检律合作形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为法治蕲春建设贡献力量。

李剑副局长结合座谈会,对构建新时代检律关系发展提出意见,强调检律两家应从理念共融、制度共创、队伍共建三个方面共谋检律协作配合,共同维护好法律权威与尊严。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县司法局将全力配合检律双方开展协作,制定出操作性强、可持续的检律协作措施,也希望检察机关与律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力量。

李杰副检察长通报了一年来县检察院服务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情况,同时就进一步深化检律协作、构建新型检律工作格局等提出意见:一是政治站位再提高。忠实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始终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民检察官、人民律师。二是检律互动再深化。认真贯彻《检察官法》《律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检律沟通交流,畅通意见建议表达渠道,及时研究解决诉讼服务过程中律师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检察官和律师在监督中支持、支持中监督,构建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三是职业道德建设再加力。始终秉承“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和思想境界,为当事人提供精细化的司法服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尊重差异、明确边界的前提下,规范检察官和律师交往,做到“亲”而不逾矩、“清”而不疏远,共同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四是责任担当再提升。检察官、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要主动承担起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责任,律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以案释法,承担起桥梁作用,双方共同主动融入高质效办好每一件案件。(陈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