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辑】检察助力315 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4-03-18 09:55:04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程菲 | 责任编辑:赵茜

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3月15日,蕲春县检察院深入校园及周边,携手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系列活动,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维权知识进校园

“萝卜刀能不能买?有什么危害?”“有没有同学买过盲盒?花了多少钱?”“未成年人可以直播打赏吗?打赏的钱父母有没有权利要回来?”

第一检察部干警方沙走进彭思镇张体学中学,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内容,以互动问答、案例解析等方式向同学们讲解青少年消费者维权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消费维权能力,辨识、远离并拒绝假冒伪劣商品,引导树立安全、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守好学生用品质量安全

该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周边商店学生用品和儿童玩具开展专项监督,重点对产品包装标识是否合规、是否标注强制性认证“CCC”标识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标注产品名称及厂名厂址、外包装上是否有中文说明等开展现场检查,同时督促经营者积极开展自查,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验收制度,精准防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未检干警向经营主体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营主体严把进货关,保障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

护航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该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专项监督。通过随机抽查中小学附近餐饮店、零食小商店,重点排查餐饮具清洗消毒、厨房环境卫生、从业者是否持有健康证、是否存在售卖“三无”“五毛”、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是否向学生销售烟酒等情况。同时对经营者、从业者进行食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其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筑牢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防线,进一步保障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为未成年人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职责;保护未成年人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不仅仅315这一天。蕲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求,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能动履职,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的专项监督力度,增强广大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引导未成年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助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构筑起精准、高效、专业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大格局。(程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