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关键点”正身立行

发布时间:2024-05-09 09:40:0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曾建峰 | 责任编辑:赵茜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各级党员干部要准确把握这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点精准发力,既要“学进去”“得其门而入”,更要“学出来”“悟其道而出”,确保集中性党纪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以“主动学”为切入点,筑牢思想根基。欲知平直,则必准绳。党员干部要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必修课,主动将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紧密结合,与党性教育、廉洁教育有机融合,使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遵守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明白“纪律是什么”,在心中筑起“防火墙”、拉起“警戒线”、敲响“警示钟”。要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不是可有可无的“小事”,而是举足轻重的“大事”,既要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又要实现党员干部“全员覆盖”,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真正让党纪党规高悬于顶。

以“知敬畏”为支撑点,恪守廉政底线。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党的纪律是规范行为举止的标尺,是自我约束的基石和指南。党员干部要以“三省吾身”的自律精神,时刻与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以党纪党规“自检”,与先进典型“看齐”,用反面典型“警醒”,常思“廉洁之益”,将纪律意识融入工作生活的点滴之中,不断深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要主动参加警示教育,用好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等手段警醒自我,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自觉修剪欲望的“旁枝”,自觉拔除心灵的“杂草”,自觉净化交往的“圈子”,切实做到思想上清醒、经济上清白、生活上清新。要自觉将学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对照检查内容,将自身工作、职责摆进去,认真查摆不足,整改问题,在检视整改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推动党规党纪入脑入心。

以“办实事”为落脚点,淬炼严实作风。“道不可坐论,理不能空谈。”党纪学习的生命力在于开展实践、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如果没有实践消化,终究是“纸上谈兵”。党员干部要以此次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重实干、做实功、求实效,持续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力戒形式主义,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福利。要把党纪学习成果融入为民实践中,自觉践行“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主动从群众立场思考问题,聚焦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聚焦群众最烦心最揪心的难事急事,拿出滴水穿石、燕子垒窝的韧劲,下实功、出实招、奏实效,把群众事一件件干好、一茬茬推进、一步步落实,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泰和县委组织部 曾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