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放强科研,构建创新新高地

发布时间:2024-05-09 09:40:0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梁生斌 | 责任编辑:赵茜

商务部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在全球化和技术革新的当下,科技成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力量。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中国一直致力于打造开放、包容的投资环境,互惠互利,共同推动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既是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举措,更是中国对外开放的一个缩影。

优化管理服务。依法高效审批QFII和RQFII资格申请,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间,降低了进入门槛,提升境外资本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和兴趣。支持境外机构通过QFLP方式投资,此种灵活的投资模式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满足科技型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促进资本与创新更紧密地结合。《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了投资环境,激发境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情,使得资本流动更为流畅,为境内科技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加大融资支持是一大亮点。《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将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纳入试点主体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支持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加强合作,规范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模式。特别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推动了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为科技创新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同时,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推广将缓解初创期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题,更好地保证企业的创新独立性与技术自主性,加快创新、加大研发,推动产业升级,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加强科技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通过设立母基金或专业化子基金,聚焦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等前沿科技领域,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合作平台。我国积极推进全球科技交流合作,为中国科技企业创造了更多的国际市场机会,有助于引入国外先进的研发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全球共享。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开放策略,将吸引全球的智慧和资源汇聚至中国市场,也为境内科技企业接轨世界先进的技术提供了便捷渠道,从而提升本土科技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

《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出台,进一步扩大科技的“量”,提升科技的“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速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此外,境内科技企业在与境外投资机构合作的同时,也将向全球分享创新成果,促进全球科技资源配置优化和科技成果的共享,为全球科技进步提供了新的机遇和动力。(梁生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