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源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三抓三促”典型经验
发布时间:2024-05-29 11:17:55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李平、何秀、毛志伟 | 责任编辑:郭顶近年来,富源县以补齐城乡“两污”治理短板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强化举措抓整治,有力督促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专项治理。富源县高度重视农村生活垃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认真落实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全面统筹、压茬推进全县12个乡镇(街道)、160个行政村、1738个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一是强化工作措施。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入开展农村垃圾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等突出问题,统筹规范处置生活垃圾。及时制定印发《富源县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富源县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成立农村“两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调度、检查考核。二是严格督查问效。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和督查检查、问题反馈、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责任追究、考核评价、“随手拍”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县对镇、镇对村”专项督导,组建4个专项督查组,每月开展督查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曝光、跟踪督办,推动任务落地、责任落实。
二、真抓实干抓建设,持续敦促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一步明确“县、乡、村”工作责任,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规范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扛牢主体责任,全面做好“户减量”“组保洁”“村收集”等各项工作。二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短板。2022年争取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地方政府专债资金2.1亿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3亿元通过特许经营权出让方式获取。积极争取云南省“一水两污”专项资金、国开行贷款、筹措资金共计1.12亿元,用于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县城建成区范围每年投入1500余万元用于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投入500万元用于垃圾填埋场建设维护。目前,全县建有卫生填埋垃圾处理场1座、无害化处理站4座(后所镇、墨红镇、大河镇、竹园镇)、中转站3座、并配有压缩车底盘3座,垃圾压缩式垃圾车23辆、勾臂式垃圾车178辆、垃圾收集箱3359个,日处理300吨生活垃圾。村级垃圾清运设施已经实现了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是抓实分级分类和跨区域协同处置。目前,全县有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剩余库容26万方左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4座(日处理能力60吨)。中安街道、胜境街道及营上镇生活垃圾直接清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后所镇、墨红镇、大河镇、竹园镇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站进行处置,超出处理能力范围的垃圾,运送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置。富村镇、黄泥河镇、古敢水族乡、十八连山镇、老厂镇生活垃圾清运至罗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成投运后,将形成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中心,后所镇、墨红镇、大河镇、竹园镇4座垃圾无害化处理站为辅的生活垃圾规范处置体系。四是抓实收运管理体系。健全“户减量、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乡)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投放、村庄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收集站管护、垃圾箱体溢满响应等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能力。
三、建章立制抓长效,全面促进建立垃圾收集清运处置长效运转机制。一是健全收费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及清运处理收费标准。农村地区按照《曲靖市乡村清洁条例》明确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村民付费的乡村清洁费多元投入的原则,采取“村民自治”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二是明确征收范围。凡在乡镇(街道)集镇范围内的所有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企业、营业性场所、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包括暂住人员)等,均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费。对特困供养人员、残疾人(重残、一二级)免缴,低保、残疾人(三四级)、三类监测对象(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减半缴纳。三是强化资金管理。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费由县城管局负责收取;乡镇(街道)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费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收取;农村村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费由村级统一收取,统一上缴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收取的资金用于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并按一定比例支付垃圾处置费。四是县级预算加大支持。将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补助纳入县财政年度资金预算,并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五是加强监督管理。垃圾清运处置工作由第三方运营的,由发改、财政、审计、城管、住建等部门进行成本审核监督。各村(组)对垃圾收集清运处置费收取和支出情况进行定期公示。县级财政拨款保障垃圾收运工作正常运行。六是抓实督查考核。严格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农村垃圾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李平、何秀、毛志伟,中共富源县委改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