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考核方案 加大考核力度 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06-25 16:59: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赵茜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湖北省恩施市院以考核为抓手,优化考核方案,完善绩效考核机制,逐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各项任务,以法治方式回应社会关切,打造具有恩施辨识度的检察护企品牌。

一、以考聚力,压实工作责任。将“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检察护企”领导小组。立足“四大检察”职能,结合实际制定《恩施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方案》,细化“12+5”项工作内容,制定专项清单、责任清单、履职清单3张清单,对专项行动进行清单化管理,每个专项谋划出1-2个特色小专项作为工作切入点和突破点。将涉市场主体案件办理及服务市场主体成效纳入“三全”考核重点内容,结合考核纲要完善考评指标,在月度绩效考核中对落实清单不力的干警进行相应减分,对特色小专项谋划有力、品牌打造成效突出的干警经领导小组评定后进行加分,持续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效。

二、以考提质,提升办案水平。修订完善《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建立由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业务部门负责人、人民监督员组成的案件评查组,持续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反映检察官办案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依据,纳入业绩考核评价。评查发现的优质案件、优秀法律文书,以及办案业绩突出的办案组、个人,在考核中进行加分,兑现绩效考核奖励。评定的不合格案件和严重瑕疵案件,按照《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规定》及时移交检务督察部门处理并在考核中进行扣分,所涉人员该年度绩效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以考促效,扩大宣传效应。突出激励重点专项工作导向,制定《恩施市人民检察院信息、调研、宣传、案例工作实施方案》,将重点专项工作的大宣传作品按照计分规则分值上调30%,其他宣传作品计分分值下调30%,分数年终汇总后纳入争先创优绩效奖金奖励。激励干警将业务工作成效及时转化为宣传、理论成果,做实做好典型案例培树、本地经验总结、检察品牌选树,创新做好专项行动宣传报道,用心讲好“检察护企”故事,形成多点发力、多方面融合的大宣传格局。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恩施市院将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以考核为抓手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恩施检察力量。(恩施市人民检察院 曾湲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