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公平竞争审查 建立“初审+复审”双审模式
发布时间:2024-06-26 16:59:31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郭顶近日,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出台《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平竞争审查管理办法》。
《办法》共13条,严格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起草、谁审查”要求,在总结中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多次实践基础上,从自我规范和深化中心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角度,建立健全中心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着重对审查程序、时间节点、审查意见等关键环节予以细化规范,明确政策措施审查范围,在审查程序上建立“起草部门初审+复审部门复审”双审查模式,厘清内部审查职责分工、审查要点、审查时间、反馈意见等流程,初审环节组织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建议,复审环节引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从合法合规性方面再次审核把关,不断增强制度刚性约束。
《办法》的出台是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中心贯彻落实、规范实施、深入推进与有效发展的有力举措,助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与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