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野生动物 邛崃公安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07-23 12:38:22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赵茜

近年来,随着环境保护的宣传深入人心,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明显提高,警民携手共同救助野生动物已逐步形成常态。邛崃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足森警职能,积极与群众共同救助野生动物。

2024年1月7日上午,一热心群众在平乐古镇一村落捡拾一只无力飞行受伤的野生动物,疑似鹰。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动物脚上有明显外伤,无自主飞行能力,经仔细辨认,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雕鸮,随后与群众一起将对该动物移交至规自部门作救助处理。

2024年3月23日上午,邛崃市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在巡逻路上发现一只受伤的“鸟类”,该鸟类翅膀上有明显外伤,暂不具备野外放生条件,随即联系了规自部门,并将该鸟类移交至救助站。经鉴定,该“鸟类”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丘鹬。

2024年4月10日上午,邛崃市公安局森警大队接到群众求助电话,称在平乐街道洗马村8组河边发现一只类似“娃娃鱼”的生物。接到报警后,邛崃市公安局森警大队火速赶往现场查看。经确认,该生物为野生大鲵(又名“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确保安全,防止被捕捞,民警将“娃娃鱼”运送到成都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基地放生。

“您好,有只像老鹰一样鸟飞到了家里,好像受伤了”。2024年6月29日下午,邛崃市公安局森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查看,及时将该鸟送至规自部门。经辨认,该鸟类为苍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目前翅膀受伤暂无飞行能力,待救助健康后放生。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遇到受伤的野生动物,请拨打报警电话等待救援或送至野生动物保护站。非法狩猎、杀害国家野生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