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诈骗陷阱 共建安全生活

发布时间:2024-07-24 09:09:09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郭顶

“我是某法院工作人员,因你涉及洗钱,需核实资金明细,请把钱转入法院指定“安全账户”。”

“我是某厂家销售人员,你在我公司现有5000积分可以付邮费免费换取礼品。”

“我是某证券公司人员,知道内部信息可获得高额报酬。”

你是否也接到过这样的电话?

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了这样一起电信诈骗案件。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的一天,薛某莫名接到一通电话,对方称薛某需要关闭其手机中某APP的免密支付,若不及时操作,该手机APP绑定的银行卡存款将会被扣除,随后薛某根据对方指示把钱提到银行卡中,又下载了远程控制软件,并在电话中将收到的验证码、银行卡号和密码告知对方。电话挂断后薛某通过银行APP发现账户中4万余元已被转至罗某账户,薛某发现被骗后报警。

经侦查发现,罗某某系从其朋友处得知提供支付宝账户可以赚钱,便将自己实名注册的支付宝账户提供给朋友用于转账,并在转账期间帮助刷脸验证。

法条链接: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

提高警惕:对于陌生来电、短信和网络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不点陌生链接,不下陌生软件,不扫陌生二维码。

核实信息:在接到涉及资金转账、个人信息等重要事项的电话或信息时,要及时核实对方身份和信息的真实性。

保护个人信息:不随意向陌生人透露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等。

谨慎投资:在投资理财时,要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和机构,不盲目追求高收益,切勿向陌生账户转账。

警惕帮信罪,莫当“工具人”:切忌收集、收购、提供银行卡、支付宝账户、微信账户等支付工具,拒绝为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帮助,非法获利。(文:刘思佳)